一、报名条件考生须首先报名参加招生学院博士招生选拔,获得相应招生方式(普通招考、或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或本科直博)的复试资格,之后按照各专项计划的具体要求参与选拔。此专项我校仅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学习方式录取考生须于2017年9月份到北航入学报到,学习期间有关要求按照学校统一规定及联合培养协议执行。学生须按外方高校要求的时间派出,按合作计划进行学习和研究,未经允许不得中途改变计划。逾期无故未派出者,取消导师的合作培养资格。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专项博士生招生学院及导师如下:pdf: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专项博士生招生学院及导师
二、选拔办法考生须向招生学院提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博士生报名表》(点击下载),由招生学院和外方高校共同选拔。北航和外方导师根据考核结果,共同提出拟录取意见,通过北航导师所在学院上报研招办。
三、时间安排专项计划复试可以与非专项计划复试合并组织,也可以单独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安排并通知考生。招生学院在2017年4月30日前向研招办提交本学院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博士生拟录取名单。
3.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考生)北航将从2014年录取的非定向类型博士研究生中,选拔优秀生源赴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合作培养,达到双方培养要求者可获得双学位。具体招生计划请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仅招收非定向考生)北航2016将继续选拔优秀考生赴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合作培养,达到双方培养要求者可获得双学位。具体招生计划另行公布,请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五、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专项博士生招生学院及导师(点击查看)
3.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仅招收非定向考生)北航2017将继续选拔优秀考生赴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合作培养,达到双方培养要求者可获得双方学位。具体招生计划另行公布,请关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cn)通知。
(4)参加北航2016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入学考试并符合招生学院复试要求的考生。仅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北航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博士生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