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8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并按照市教委核准下达的具体各分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学费标准:5500元/生?年(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技术专业);8000元/生?年(影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业、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建设发展、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分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面向社会公开的招生计划及说明
第七条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8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并按照市教委核准下达的具体各分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学费标准:5500元/生?年(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技术专业);8000元/生?年(影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
各省市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人数及要求,详见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计划数的105%。
第十一条我院分省招生计划按照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进行分配。在省(市)投放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往年招生情况和我院专业规模进行编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将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我院分省招生计划按照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进行分配。在省(市)投放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往年招生情况和我院专业规模进行编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三条提档原则。学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分数线不低于各省(区、市)的本科一批分数线。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批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提取考生档案。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按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浙江省、上海市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按100%提档。学校在提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
7.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100%+文化考试成绩×100%),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不分文理。专业考试各科满分均为200分,三科满分为600分)。
4.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100%+文化考试成绩×100%),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不分文理。专业考试各科满分均为200分,三科满分为6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