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考生参加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五)考生参加体育专项考试或文化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2、考生可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含两个),按照报考专业的个数缴纳考试费;※我校在部分外地城市设置初试考试点,考试时间为2014年11月8日——2014年12月14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凭网上报名信息单到我校设有初试考试点的城市缴费报名,就近参加我校招生考试初试;具体考试时间请在我校官方网站查询及外省市设置的初试考点咨询。(或拔打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

(六)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勾的任何费用。

5.报考费200元。考生的一切费用,按规定由本人自理。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费用不退。

5.报考费200元。考生的一切费用,按规定由本人自理。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费用不退。

3.考生报到和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及文化单独考试时,学校不安排接站,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3、报名确认时材料齐全(上交材料概不退还)并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即可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4、体检、骨龄检测:按照有关检查、检测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并在考试期间向全体考生家长公示。

2、考生及考生家长参加考试的一切费用及食宿、交通的安排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