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1:海珠校区: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501号;邮政编码:510225
校区2:白云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广新路388号;邮政编码:510550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黄毅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jijian@.cn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院校名称: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为18%,金额为每人400~1500元。

3.仲明助学金。每年资助20名,金额为每人3000元。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十一条学校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设能源与动力工程(制冷与空调技术)、应用化学(应用化工技术)“协同班”。“协同班”学生由我校通过普通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与我校其他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协同班”录取学生不得转学到其他高校,不得转读其他专业。“协同班”采用“2+1+1”协同培养模式,即:前2年在我校完成通识教育课和专业基础课;第3年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完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监察处联系人:黄毅、陈颖监督电话:020-电子邮箱:zhkujwgz@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院校名称: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第四条院校

第五条学校地址: 海珠校区: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501号;邮政编码:510225 白云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广新路388号;邮政编码:510550

第五条学校地址:校区1:海珠校区: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501号;邮政编码:510225校区2:白云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广新路388号;邮政编码:51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