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招生专业表演、书法学
招生计划及测试内容招生专业测试方向招生计划考试内容表演影视表演201、上镜(指定稿件朗诵)40分2、表演40分3、声乐与形体20分戏剧表演201、朗诵与命题朗诵40分2、表演40分3、声乐与形体20分戏剧编导201、命题编讲故事30分2、作品分析30分3、小品40分书法学书法学301、书法常识、印稿设计20分2、临摹(楷书、隶书)40分3、书法创作(行书)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1.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其余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低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1.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其余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低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