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将通过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政策,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初审
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4月3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报到
通过初审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6月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扬州大学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4、面试
时间:2016年6月11日。(具体报到地点及考试安排见我校本科招生网,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不另行通知)
5、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于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择优认定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按照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150%,择优提出我校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候选人,6月22日前,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招生部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我校2016年综合评价入选考生人选,并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本章程以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发布为准,并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实施方案以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发布为准,并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五选拔程序1学校将通过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政策让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和选拔办法2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下午18时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3面试报到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6月12日上午800下午1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
选拔程序 1.学校将通过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政策,让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和选拔办法。 2.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5月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
报名程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15日。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我校本科生综合评价招生网http://zhaosheng..cn/zhpj/,并根据要求网上填写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所有报名考生只能在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和农学学科潜质类中选报一类。 3、邮寄书面
报名程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缺一不可。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5日。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我校本科生综合评价招生网http://zhaosheng..cn/zhpj/,并根据要求网上填写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所有报名考生只能在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和农学学科潜质类中选报一类。
操作程序 1、学校将通过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政策,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初审 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5年4月3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15年
操作程序 1、学校将通过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政策,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初审 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4月3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未确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