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1)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时间:2017年3月7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2)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①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考生: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下同);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word格式,见附件,由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后密封);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完整的研究设想或计划;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原件及

1.申请材料评审院系遴选专家对申请考生材料进行评审,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培养潜质、科研能力等予以评定,确定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院系遴选专家对申请考生材料进行评审,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培养潜质、科研能力等予以评定,确定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三、报名流程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28日。网址为:yz..cn/bsbm/。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费200元,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的方式,逾期不再补报名和补缴费。填写网报信息时,考试方式栏目中选择“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考生因填写报名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1)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时间:2017年3月7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北

五、录取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公示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17年6月由考生自取或寄发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

二、组织保障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我院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终解释权。2.材料审核小组:由各学科负责人选派相关领域5名以上教授组成,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3.综合考核小组:在学院统一时间安排下,以学科为单位,由学科负责人组织1~2个相对固定的综合考核小组(包括申请导师和相关研究领域5名以上教授),负责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

①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培养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成立由7名以上(含7名)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可采取面试或面试笔试结合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按照外语水平和能力(占20%)、专业水平(占40%)、综合素质(40%)三项评定总成绩,并给出录取意见。所有考核内容的记录材料留存备查。外语水平和能力:通过专业外语资料翻译、考核小组交流等方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专业水平:根据考生提交专业成果材料,以随机抽题现场作答、考核小组提问交流的方式对专业理论基础、学科前沿知识及专业实践和应用能力进行考核。(满分1

二、选拔组织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工作由学校统一管理和实施。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总体方案,负责监督、审核流程及结果。3.学校学术委员会对考生综合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核,给出审核意见。

二、选拔组织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由学校统一管理和实施。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总体方案,负责监督、审核流程及结果。3.学校学术委员会对考生综合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核,给出审核意见。

二、选拔组织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由学校和院系分级管理和实施。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申请考核制”招考总体方案,负责监督、审核院系选拔流程及结果。3.院系成立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学校总体方案制定本培养单位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选拔组织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由学校和院系分级管理和实施。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申请考核制”招考总体方案,负责监督、审核院系选拔流程及结果。3.院系成立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学校总体方案制定本培养单位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