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招生计划及测试科目专业名称计划数测试科目分值比例摄影60摄影基础知识40%创意素描30%图片作品分析30%书法学40书法常识30%临摹30%创作30%印稿设计10%录音艺术30文学艺术常识30%音乐特长展示30%影视作品声音分析40%表演(戏剧表演)20朗诵与命题朗诵40%表演40%声乐与形体20%表演(戏剧编导)20命题编讲故事30%作品分析30%小品40%表演(影视表演)20上镜40%表演4
录取原则1.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将从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其余专业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低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1.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其余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低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1.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其余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低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