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帖:提供楷书、隶书、行书三种字帖,考生任选其一临帖,须按顺序通临,不得增字和减字。
创作:1.考生根据指定内容自由创作;
2.正文部分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落款部分以行书创作;
3.章法:纵幅,竖写;
4.严格按规定内容书写“正文”与“落款”,不得增字和减字;“落款”内容中不得出现真实姓名。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2日,每天上午8:00-下午4:00地点:曲阜校区1号办公楼西侧西联教室,考生凭县区报考证、二代身份证报名,允许代报。

(二)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0分,其中临帖占45%,创作占55%。

2.试卷使用学校测试号条码,测试号条码含有考生在本校的考试信息,严禁污损。考生在贴条形码的一面作答,并在试卷纸盖方章处仔细填写个人信息。

(一)科目临帖:提供楷书、隶书、行书三个字帖,考生任选其一临帖,须按顺序通临,不得增字和减字。创作:1.考生根据指定内容自由创作。2.正文部分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落款部分以行书创作。3.章法:纵幅,竖写。4.严格按规定内容书写“正文”与“落款”,不得增字和减字;“落款”内容中不得出现真实姓名。

考试科目及分值(一)科目临帖:提供楷书、隶书、行书三种字帖,考生任选其一临帖,须按顺序通临,不得增字和减字。创作:1.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创作;2.正文部分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落款部分使用行书;3.章法:纵幅,竖写;4.严格按规定内容书写“正文”与“落款”,不得增字和减字;“落款”中不得出现真实姓名。(二)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

考试科目及分值(一)科目临帖:提供楷书、隶书、行书三个字帖,考生任选其一临帖,须按顺序通临,不得增字和减字。创作:1.考生根据指定内容自由创作。2.正文部分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落款部分以行书创作。3.章法:纵幅,竖写。4.严格按规定内容书写“正文”与“落款”,不得增字和减字;“落款”内容中不得出现真实姓名。(二)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

(一)科目临帖:提供楷书、隶书、行书三种字帖,考生任选其一临帖,须按顺序通临,不得增字和减字。创作:1.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创作;2.正文部分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落款部分使用行书;3.章法:纵幅,竖写;4.严格按规定内容书写“正文”与“落款”,不得增字和减字;“落款”中不得出现真实姓名。

(一)科目临帖:提供楷书、隶书、行书三种字帖,考生任选其一临帖,须按顺序通临,不得增字和减字。创作:1.考生根据指定内容自由创作;2.正文部分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落款部分以行书创作;3.章法:纵幅,竖写;4.严格按规定内容书写“正文”与“落款”,不得增字和减字;“落款”内容中不得出现真实姓名。

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考试时间:2013年3月3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①碑帖背临②书法创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碑帖背临和书法创作两个科目的答题。碑帖背临考试:在所列碑帖范围中任选一帖,背临该帖指定内容。书法创作考试:指定内容,考生自选书体进行创作。分值:满分100分。其中碑帖背临占40%,书法创作占60%。

考试科目及分值(一)科目临帖:提供楷书、隶书、行书三种字帖,考生任选其一临帖,须按顺序通临,不得增字和减字。创作:1.考生根据指定内容自由创作;2.正文部分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落款部分以行书创作;3.章法:纵幅,竖写;4.严格按规定内容书写“正文”与“落款”,不得增字和减字;“落款”内容中不得出现真实姓名。(二)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