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或专业类。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优惠分值的学生除外)。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终模拟投档线,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1.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予学生自强计划降分录取优惠认定,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2.获得认定学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不低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高考填报志愿时需填报本省的相应批次,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学科类型保持一致。3.对于可以获得自强计划认定优惠的学

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1.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予学生自强计划降分录取优惠认定,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2.获得认定学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不低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高考填报志愿时需填报本省的相应批次,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学科类型保持一致。3.对于可以获得自强计划认定优惠的学

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1、资格确定: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测试成绩和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人数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给予终优惠等级。2、优惠政策: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其他招生专业(类)优惠等级分为四等。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二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

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择优认定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1.初评“优秀”的学生根据其初评成绩、复试成绩的总分,分省、分科类确定候选人;初评“良好”及初试通过的学生根据其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总分,分省、分科类确定候选人。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测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决定入围专业的认定。2.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

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强计划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1.根据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总分,分省、分科类进行排序并择优认定。2.获得认定的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需填报本省的相应批次,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保持一致。3.自强计划的优惠分值一般为30/40/50/60分,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某些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为学生安排勤工助

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满分30分)的总分按报考类型、不分省不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类(专业)。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专业)

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满分30分)的总分不分省不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类(专业)。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1.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予学生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专业类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不超过2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优惠分值可适当放宽,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学生,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者,予以优先录取。2.获得认定学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不低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

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类。2.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保持一致。3.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为10分~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相

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或专业类。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优惠分值的学生除外)。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