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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本办法适用于当年列入学校招生目录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当年列入学校招生目录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7 13:47:36 提问时间:2017-12-3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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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专学校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本办法适用于当年列入学校招生目录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1楼

    2.本办法适用于当年列入学校招生目录的我院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指导教师)招生指标的确定。

  • 中专学校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及第2批报名本实施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楼

    3、本实施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12月14日

  • 中专学校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对学院做出了未在以上(1)-(8)项中列出的、但招生工作小组公认是突出贡献的博导,于下一招生年度一次性奖励博士生招生指标1个;

    3楼

    (9)对学院做出了未在以上(1)至(8)项中列出的、但招生工作小组公认是突出贡献的博导,于下一招生年度一次性奖励博士生招生指标1个;(10)对于2019年招生,前三年年均科研经费计算使用的是2015、2016、2017三个年度经费;其它单项成果或奖励称号,计算时间以核算当年博士招生指标时间为准。

  • 中专学校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及第3批报名本实施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4楼

    3、本实施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3月27日

  • 中专学校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申请考核制(含在职博士):每位博导多招收1名统考生。从

    5楼

    2.申请考核制(含在职博士):每位博导多招收1名统考生。从2017年招生开始,统考博士生采用“申请考核制”,原则上通过初审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名单,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考虑导师招生指标和已招收学生情况,择优录取。具体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方案》。

  • 中专学校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基础指标(每位博导每年的基础指标不超过1个)

    6楼

    4.基础指标(每位博导每年的基础指标不超过1个):(1)院士、千人、长江、国家级教学名师、杰青、万人计划、青年千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青年长江、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拔尖人才博导,基础指标为1;(2)除院士、千人、长江、国家级教学名师、杰青、万人计划、青年千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青年长江、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拔尖人才外的校内博导,前三年的年平均结算科研经费少于20万元,该年度基础指标为0;前三年的年平均结算科研经费大于等于20万元的校内博导,该年度基础指标为1;

  • 中专学校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指标核减

    7楼

    9.指标核减学校对在研究生招生、培养及相关工作中出现问题并造成学校声誉或资源损失的,直接核减导师或学院招生指标。

  • 中专学校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博士生导师招生指标的分配原则如下:博导的招生指标由

    8楼

    3.博士生导师招生指标的分配原则如下:我院博导的招生指标由(基础指标+奖励指标)组成;所有博导每年的招生指标不超过2个(含奖励指标);新聘任博导三年内,若其招生指标(基础指标+奖励指标)计算结果为0,可每年保证1个招生指标,三年后按照普通博导对待。

  • 中专学校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教育部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每出现1篇“存在问题学位论

    9楼

    (1)教育部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每出现1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自下一招生年度起暂停该指导教师2年招生资格;学校或其他各级部门、学院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自下一招生年度起暂停指导教师1年招生资格。

  • 中专学校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概述

    10楼

    一、概述1.本办法及其招生指标适用于委培(含定向)和非定向两类,不包括高研班、工程博士、学科交叉培养、校企联合培养、境外双学位联合培养、青岛研究院等研究生院专项计划下达的博士生招生指标。2.本办法适用于当年列入学校招生目录的我院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指导教师)招生指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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