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摄像技术专业介绍-天津市广播音像专业技术学校
培养目标: 1.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影视传媒行业、平面摄影、影视拍摄及制作、党政机关电教部门、企事业单位、电视台等相关行业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平面影像运作策划、影像拍摄及后期处理的实际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编辑设备,创作相关影视作品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的技能型、应用型专业人才。
经过较为充分的市场调研,本专业在强化“传媒人才特色”的同时,引入“全媒体”的观念。主要为各级电视台、影视文化传播、广告传媒公司、新闻媒体(报社)等影视传播媒介输送专业素质较好的合格的摄影摄像、后期音视频编辑制作的专门专业人员,并为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现代市场竞争能力的宣传、策划人员。
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培养输出的学生应当具备摄影摄像行业相关理论知识与技能,具备较为扎实的专业文化素养,较为熟悉国内影视摄影摄像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摄像业务知识,具有较为扎实的摄影摄像实践应用能力、影视剧目拍摄及制作的基本能力,能胜任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的摄影摄像、文化宣传策划工作;胜任各类传媒机构、出版机构的拍摄及策划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
岗位定位: 2.
近年来,随着国内人才市场对高职院校摄影摄像技术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本专业就人才培养实际规格为出发点,认真分析研究本专业相关就业方向,其就业岗位群重点分布在以下几个行业领域:
(1)各级电视台:摄影摄像、场记、影像编辑、后期制作工作;
(2)影视文化传播、广告传媒公司:从事影视策划、摄影摄像、后期编辑与运行工作;
(3)相关传媒行业网站:网站信息编辑和发布工作、平面影像摄制与处理、音视频编辑工作;
(4)传统媒体行业(如:报社、杂志社):前期摄影与摄像摄制、后期报纸版面设计与编辑;
(5)影楼机构、婚庆公司:各种主题演出活动摄影与摄像工作、影视后期剪辑工作;
(6)一般企事业单位:企业宣传机构(部门)对外宣传、企划、摄影、音视频制作工作。
3.核心技能:
职业通用能力:
认知能力:了解影视传媒行业(主要是摄影摄像)的专业业务理念与职业操守,明确该行业岗位的责任与义务,对广播影视、平面摄影、新媒体行业(如:流媒体)有一定的业务认知;
职业专项能力:
(1)影视剧目脚本的基本编辑策划能力:要求学生具备影视脚本的基本策划与写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捕捉艺术生活素材的能力;对影视剧目的实施拍摄与后期制作做出整体编辑。
(2)策划能力:熟悉各类影视文艺活动拍摄、音视频节目制作的基本流程,掌握其影视制作流程环境的协调内容,具备策划、组织与协调的职业能力,提高行业工作的实际效果。
(3)影视制作能力:要求学生较为扎实地掌握平面及影视剧目摄制的编辑制作能力与方法。
课程设置: 4.
摄影基础、造型与构图、视频作品赏析、摄像基础、传播学概论、电视编导基础、视觉艺术、经典作品赏析、图像处理、摄影化妆基础、光与色彩的应用、商业摄影、数码摄影、摄像技术、纪实摄影、摄像音频处理、摄影专题制作、纪实影像创作、人像摄影、非线性编辑。
摄影摄像专业学生实训: 5.
岗位技能证书: 6.
(1)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中级国家资格证
(2)电影电视摄像师中级国家资格证
(3)摄影师中级国家资格证
摄影摄像技术专业代码:670302-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较扎实的影视理论基础、较强的影视制作和市场营销策划能力,具备影视拍摄和后期制作技术能力,能在各类文化影视广播公司和宣传部门从事影视拍摄、影视广告制作、摄像、编导及后期制作等相关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摄影构图、摄影曝光技术、相机实用技艺、摄影色彩构成、影视后期制作、影视美学、影视照明技术、数码相机使用实训、人像摄影、风光摄影、摄像技术、广告摄影摄像等。
招生专业辅助说明:
科类序号专业名称考试类别招生计划备注说明艺术类1表演艺术(曲艺表演) 30校考自测2表演艺术(幼儿艺术方向)学前教育类50校考自测3音乐表演(声乐)声乐演唱类70 4音乐表演(器乐)器乐演奏类40 5舞蹈表演舞蹈表演类25 6主持与播音播音与主持类40 7人物形象设计美术类35 8文物鉴定与修复美术类35 9舞台艺术设计美术类30 普通类10导 游 40 11会展策划与管理 40 12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 30 13摄影摄像技术 35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联)考测试。凡所在省市统(联)考测试未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可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同时我校也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如遇不允许我校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我校表演艺术专业只承认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成绩。
校考专业测试:
考试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考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初试);2013年3月24日(复试)
考试内容:
表演艺术:专项测试(曲艺表演)、自选题目表演、命题表演、才艺展示。
表演艺术(幼儿艺术方向):专项测试(考生可选择声乐、器乐、舞蹈任一方向参加专项测试)、朗诵与形体、色彩与简笔画、才艺展示。
主持与播音:吐字发音、命题朗诵、才艺展示等。
音乐表演:专项测试(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测试)、乐理测试、音乐素质测试(听音、视唱)。
舞蹈表演:舞蹈专项测试、即兴舞蹈、节奏测试。
报名办法:
1、考生可先登录学院网站的招生就业专栏进行网上预报名。
2、完成网报的考生可于2013年2月18日起至考试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同时审验报考资格、缴纳报名考务费、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
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
①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一寸蓝背景免冠照片四张(每张照片背面注上考生姓名);
学历证书:④(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
⑤带有以“13”开头的14位考生号的各类准考证(复印件);
4、若考生进行了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的,视为无效。
5、如遇特殊问题的,及时将情况反馈至我处。
录取原则:
一、学院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市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如遇平行志愿投档省市,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原则为准。
二、学院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无男女生比例。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组织艺术类统(联)考测试的专业,执行各省市划定的文化课与专业课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已投档的考生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对于院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的专业,在考生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执行各省市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已投档的考生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如有调整,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准。
四、符合有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
按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艺术类学生8000元/年,普通类学生5000元/年。
学院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咨询电话: 022-58911913、58911936、58106788
院培训部电话:022-58911921
摄影摄像技术 专业代码:670302-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较扎实的影视理论基础、较强的影视制作和市场营销策划能力,具备影视拍摄和后期制作技术能力,能在各类文化广播影视公司的宣传部门从事影视拍摄、影视广告制作、摄像、编导及后期制作等相关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摄影构图、摄影曝光技术、相机实用技艺、摄影色彩构成、影视后期制作、影视美学、影视照明技术、数码相机使用实训、摄像技术、广告摄影摄像等。
招生专业辅助说明:
科类序号专业名称考试类别招生计划备注说明艺术类1表演艺术(曲艺表演) 30校考自测2表演艺术(幼儿艺术方向)音乐、舞蹈、表演类60 3音乐表演(声乐)声乐演唱类60 4音乐表演(器乐)器乐演奏类40 5模特与礼仪服装模特类25 6舞蹈表演舞蹈表演类25 7主持与播音播音与主持类35 8人物形象设计美术类40 9文物鉴定与修复美术类35 10舞台艺术设计美术类30 普通类11导 游 40 12会展策划与管理 40 13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 25 14摄影摄像技术 25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联)考测试。凡所在省市统(联)考测试未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可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同时我校也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如遇不允许我校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
我校表演艺术(曲艺表演)专业只承认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成绩。
校考专业测试:
考试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考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初试); 2014年3月23日(复试)
考试内容:
表演艺术(曲艺表演):语言能力测试、无实物命题表演、才艺展示(曲艺、魔术、模仿类优先)、曲艺常识问答。
表演艺术(幼儿艺术方向):专项测试(考生可选择声乐、器乐、舞蹈任一方向参加专项测试)、即兴语言组织表达、色彩与简笔画、职业心理测评。
主持与播音:形象气质展示、语言能力测试(自选内容,体裁不限)、即兴语言组织表达、才艺展示。
音乐表演:专项测试(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测试)、乐理测试、音乐素质测试(听音、视唱)。
舞蹈表演:基础项目测试、动作模仿、即兴舞蹈、舞蹈剧目片段表演、节奏测试。
模特与礼仪:形体测量、形体观察、T台表现(音乐节奏感和艺术表现力)、才艺展示(舞蹈、健美操)、语言表达能力。
报名办法:
1、考生须先登录学院网站的招生就业专栏进行网上预报名。
2、完成网报的考生可于2014年2月17日起至考试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同时审验报考资格、缴纳报名考务费、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
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
①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一寸蓝背景免冠照片四张(每张照片背面注上考生姓名);
学历证书:④(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
⑤带有以“14”开头的14位考生号的各类准考证(复印件);
4、若考生进行了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的,视为无效。
5、如遇特殊问题的,及时将情况反馈至我处。
录取原则:
一、学院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市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如遇平行志愿投档省市,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原则为准。
二、学院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无男女生比例。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组织艺术类统(联)考测试的专业,执行各省市划定的文化课与专业课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已投档的考生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对于院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的专业,在考生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执行各省市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已投档的考生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如有调整,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准。
四、符合有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
按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艺术类学生8000元/年,普通类学生5000元/年。
学院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咨询电话:022-58911913、5891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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