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考生携带打印好的“专业考试准考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发给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到相应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2.如身份证丢失,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3.音乐表演考试方式:一试(面试),满分300分。考试科目:(1)主项(演唱或演奏作品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均可;钢琴、古筝、竹笛、二胡、架子鼓、吉他等乐器不限,限时5分钟)120分;(2)视唱或模唱二选一100分;(3)形象考查(朗诵、形体、小品等)80分。
报名须知(一)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考生需认同本简章内容并遵循所有招生考试规定。(二)报名方法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考点或指定网站报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点不接受跨省考生报名、考试。(三)考试携带材料1.报名考生携带打印好的“专业考试准考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发给
5.播音与主持艺术考试方式:一试(面试),满分300分。考试科目:(1)指定文艺作品朗读(现场抽题,包括散文、诗歌、小说片段等文艺作品)100分;(2)指定新闻播读(现场抽题,以新闻短消息为主)100分;(3)即兴评述(现场抽题,根据材料内容及提示要求进行脱稿评述,限时2分钟)100分。
9.影视摄影与制作考试方式:一试(笔试),满分300分。考试科目:(1)热点评述(时事及影视知识)100分;(2)影片分析200分。
8.摄影考试方式:一试(笔试),满分300分。考试科目:(1)热点评述(时事及摄影常识)100分;(2)摄影作品分析200分。
1.表演考试方式:一试(面试),满分300分。考试科目:(1)台词(自备文学作品,散文、寓言、小说片段、诗歌、人物独白等)60分;(2)形体(自备作品,舞蹈、武术、健美操等)40分;(3)命题小品160分;(4)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任选其一)40分。
(四)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200元/专业,考生报名缴费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概不退还。
考试科目及分值请参考《河北传媒学院2018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科目》
(四)考试携带材料报名考生携带打印好的专业考试“准考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和“身份证”到相应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携带材料1.报名考生携带打印好的“专业考试准考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发给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到相应考点按时参加考试。2.如身份证丢失,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需加盖派出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