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材料(复试报到时提交)1.考生初试准考证;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大小);

二、时间及项目安排时间项目备注3月28日上午7:00-8:00空腹抽血8:00-12:001.身高2.体重3.视力4.血压5.五官6.内科7.外科8.胸透体检项目可交叉进行附件2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说明

第八条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面试小组的职责为:1.填写《南昌航空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表》,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2.面试结束后将《南昌航空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表》封存信封,骑缝签名,与《南昌航空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表》、面试现场记录一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各项具体工作,主要职责为:1.根据本办法制订符合学院学科特点和实际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录取原则,统一制订复试工作基本规范并组织实施。2.制定本学院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二级用户权限下,发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的调剂缺额、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汇总并统计调剂考生信息报研究生院。3.组织复试考生报到,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4.组织遴选本单位各学科领域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分别成立若干个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面试小组,其中组长1人

第六条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复试的具体组织工作,主要职责为:1.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明确复试工作保密、纪律等要求和规定。2.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核算并下发本年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3.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4.公布全校各学科专业(领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5.组织命制和管理复试专业课笔试试题,组织专业课考试、考务及阅卷等工作。6.在校纪检监察室监督下,统计、汇总、复核、计算全校复试考生综合成绩,并反馈至各学院。7.提出全校各学科专业(领域)拟录

(二)其他材料(专业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时提交)1.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体检表》上);2.选带材料(仅在专业面试时交面试组参考,不必上交);(1)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2)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原件,面试时可提交给面试小组参考。

(二)体检体检时间安排在3月23日上午,请考生持身份证、《体检表》和化验单,按校医院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具体安排见附件1)。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

(二)其他材料(专业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时提交)1.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2.选带材料(仅在专业面试时交面试组参考,不必上交);(1)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2)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原件,面试时可提交给面试小组参考。

(二)体检体检时间安排在3月28日上午,考生携带身份证、体检费70元、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按校医院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具体安排见附件1)。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