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做好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依法规范招生过程管理,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2018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透明”,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全称:山东管理学院
第六条学校代码:14438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九条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历城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第十条学校历史: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38年的山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1998年开始举办普通高等专科教育,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际交流学院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201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普通本科学校--山东管理学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校2017年普通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第四条学校全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依法规范招生过程管理,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2018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透明”,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山东管理学院2017年12月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十一条地理环境:学校地处山东省济南市,分历城、长清两个校区,地理区位优势明显。第十二条办学特色:学校坚持“依托工会,突出特色,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的办学方针,大力加强内涵建设,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学校秉承“明德弘毅、博学笃行”的校训,坚持立业教育为基础、立人教育为根本的“双立教育”,以专业彰显素质,以笃行弘扬品格。坚持创新教育方式和教学模式,精心构建品德教育、教学
第九条学校地址: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丁香路3500号邮编:250357历城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第二十四条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n电话:(0531)传真:(0531)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丁香路3500号,邮编:250357
第十九条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招生专业本科:环境艺术设计(美术类)专科:动漫制作技术(美术类)、广告设计与制作(美术类)、环境艺术设计(美术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美术类)、音乐教育(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艺术文、艺术理兼收,音乐教育专业只招收艺术文考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8年普通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第三条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依法规范招生过程管理,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2018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