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申请程序1.2017年9月28日~10月25日期间,申请人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n/tm),按系统要求如实提交个人信息。2.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申请人须按时参加我校复试(综合面试),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本科阶段1-6学期的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②本人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情况、社会活动和实践、对所申请专业的了解和认识等内容,不超过1000字);③体检证明(本科就读学校医院或市级医院出具);以下材料复试时须携带原件,以备核实。④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⑤各种奖励证书或荣

一、推荐选拔原则1、推免生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评价科学、程序透明的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潜质的考核,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择优推荐,宁缺毋滥。2、各学院系应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确定的推免工作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3、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已被录取的不得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

一、接收对象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所报专业(领域)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2.2017年9月入学报到前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五、管理与监督1.各院系制定本单位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应广泛吸纳师生意见和建议,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对已备案的实施细则进行修订,须在每年6月前完成,履行公示程序后,重新备案。2.院系要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推免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推荐条件、标准和方法、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推免工作成为加强学风建设和课程建设、提高本科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手段。3.对在推免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录取的取

四、推荐程序1.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下达的推免名额,以各院系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为依据,向各院系分配名额,适当考虑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等情况。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所在院系。3.院系推免工作组对申请人资格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推荐推免生人选,额满为止,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报研究生学院。4.推免生人选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园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以上程序选拔的学生即取得推免资格。

二、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3.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一、推荐选拔原则1、推免生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评价科学、程序透明的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潜质的考核,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择优推荐,宁缺毋滥。2、各学院系应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确定的推免工作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3、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已被录取的不得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

③体检证明(本科就读学校医院或市级医院出具);以下材料复试时须携带原件,以备核实。

1.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校推免生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组成如下: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副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成员:研究生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监察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各学院系院长(主任)、教师代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学院,负责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具体事务。

二、申请条件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2、具有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坚定的时代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高尚,身心健康。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4、学位课和必修课成绩合格且正常考核不及格门数不超过2门;学位课和必修课正常考核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序在本专业前20%以内。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6、品行表现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