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接收条件获得所在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五)其他事项1.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享有优先选择优秀导师(包括博士生导师、知名教授等)权利。经考核和推荐,发展潜力较好的,可优先作为硕博连读生进行优秀人才培养。2.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生除外),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次)、朱敬文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院长荣誉榜奖学金、学院奖助学金、助研津贴,以及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及辅导员)岗位津贴等。3.凡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予办理毕业

(四)接收程序1.申请者于9月28日至10月24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报考信息。2.学校(或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复试通知。3.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比例(参加考核人数与拟接收推免生计划之比)一般不超过1.5,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也可采用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形式,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4.申请者参加我校组织体检。5.学校通过“推免服

(二)接收学科我校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不接收推荐免试生外,其他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各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考核组,负责本学院院推免生的推荐、考核与接收工作。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应包括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纪检人员及硕士学位点负责人。领导小组应明确职责与分工,密切配合,确保推荐免试工作平稳、有序。学院专家考核组成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成员不少于5人,且该组推荐免试申请者中无直系亲属。

四、监督保障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推荐免试生工作办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推荐免试工作结果负责;学校监察部门对全校推荐免试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4-87971822(校监察处)监督邮箱:xfjb@.cn或songkuan@.cn。咨询电话:0514-87971693(教务处)0514-87979213(研究生院)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推荐免试生工作办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推荐免试工作结果负责;学校监察部门对全校

2023年扬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监督保障

2021年扬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监督保障

三监督保障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推荐免试生工作办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推荐免试工作结果负责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监督邮箱咨询电话

(六)监督保障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推荐免试生工作办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推荐免试工作结果负责;学校监察部门对全校推荐免试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4-87971822(校监察处)监督邮箱:xfjb@.cn或songkuan@.cn。咨询电话:0514-87979213(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