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接收学科我校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不接收推荐免试生外,其他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各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考核组,负责本学院院推免生的推荐、考核与接收工作。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应包括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纪检人员及硕士学位点负责人。领导小组应明确职责与分工,密切配合,确保推荐免试工作平稳、有序。学院专家考核组成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成员不少于5人,且该组推荐免试申请者中无直系亲属。
(四)接收程序1.申请者于9月28日至10月24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报考信息。2.学校(或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复试通知。3.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比例(参加考核人数与拟接收推免生计划之比)一般不超过1.5,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也可采用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形式,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4.申请者参加我校组织体检。5.学校通过“推免服
2023年扬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工作通知接收程序
2021年扬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接收程序
(四)接收程序1.申请者于9月28日至10月24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报考信息。2.学校(或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复试通知。3.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比例(参加考核人数与拟接收推免生计划之比)一般不超过1.5,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也可采用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形式,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4.申请者参加我校组织体检。5.学校通过“推免服
三、申请程序1.申请时间:2018年7月25日-9月10日2.申请方法:登录“扬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扬大推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网址:http://yjsglxt..cn/zsgl/tmsgl/default.aspx。3.准备材料(复试时提供)(1)《扬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表(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3)外语成绩证明(如:CET-4、CET-6、TEM-4、TEM-6、托福或雅思);(4)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行的论文、专利、
四、接收程序1.9月下旬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报考信息。(在我校推免申请系统预报名者仍需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报务系统报名,否则,申请无效)2.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以面试为主)。3.学校将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核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
四接收程序1申请者于9月28日至10月19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填写报考信息2学校或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3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并自主确定考核形式线上或线下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4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核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5学院确定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免试生优先分配给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或硕士论文指导教师及学科公认的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免试生不得
(四)接收程序1.申请者于9月28日至10月24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报考信息。2.学校(或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复试通知。3.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比例(参加考核人数与拟接收推免生计划之比)一般不超过1.5,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也可采用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形式,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4.申请者参加我校组织体检。5.学校通过“推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