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实行“分数优先(音乐类以专业成绩、美术类以专业加文化的总分成绩、体育类以专业加文化的总分成绩)、遵循志愿”,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3.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⑴国家助学金;⑵勤工助学基金;⑶困难补助;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⑸伯藜助学金、校友助学金等社会资助。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14-、、、、、、传真电话:0514-监督电话:0514-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主页:/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5009
招生计划1.2018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2.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3.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4.我校部
5.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进档考生(只限江苏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专业分排列在招生计划数前8%的进档考生优先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⑴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同分同等级考生按照辅助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⑵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⑴美术类专业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非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美术类本科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⑵音乐类专业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进档考
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实行“分数优先(音乐类以专业成绩、美术类以专业加文化的总分成绩、体育类以专业加文化的总分成绩)、遵循志愿”,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2.调档⑴我校在综合素质评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
1录取原则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考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组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答案来源于2021年扬州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1.录取原则⑴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在遵循考生专业志愿的基础上,文化成绩(音乐类以专业成绩、美术类以专业加文化的总分成绩)优先,择优录取。⑵专业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为0-3分。
1.录取原则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实行“分数优先(音乐类以专业成绩、美术类以专业加文化的总分成绩、体育类以专业加文化的总分成绩)、遵循志愿”,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