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

三、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注: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5.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6.现役军人考生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7.非应届在读硕士

一、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022年长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5.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5、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等),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需取得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在全国核心以上期

(4)未达到《长春工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考核,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报考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4.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