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方向)、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18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16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500元/学年。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
网 址:http://www.***.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邮政编码:211172
第十五条其它:
第三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英双语播音主持方向)、音乐学(音乐编导、音乐经理人、流行歌曲演唱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方向)等五个专业(方向)。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参照报考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三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英双语播音主持方向)、音乐学(音乐编导、音乐经理人、流行歌曲演唱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方向)等五个专业(方向)。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投档分达到我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专业成绩排
第三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方向)等四个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投档分达到江苏省划定的艺术类校考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参照报考志愿,确定录取专业,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专业成绩排名并列时,
第三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方向)、音乐学(音乐编辑、流行音乐演唱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方向)等五个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参照报考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
第三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方向)、艺术与科技(交互设计与运营方向)、艺术与科技(用户体验分析方向)、艺术与科技(电子竞技分析方向)等七个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投档分达到江苏省划定的艺术类校考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
第五款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如投放招生计划,按该省有关政策执行。第十一条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与方式第十二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方向)、编导(电视编导方向)、编导(文艺编导方向)、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
第三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方向)、音乐学(音乐经理人、音乐编导方向)、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方向)、艺术与科技(交互设计与运营方向)、艺术与科技(用户体验分析方向)、艺术与科技(电子竞技分析方向)等九个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各省
第三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方向)、艺术与科技(交互设计与运营方向)、艺术与科技(用户体验分析方向)、艺术与科技(电子竞技分析方向)等七个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江苏省划定的艺术类校考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
第十二款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款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我校划定的低录取分数线上,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一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方向)、编导、影视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