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申请补录条件1.符合申请补录基本分数线。2.申请补录考生须符合申请专业的报考条件。3.已参加第一阶段复试未被拟录取者不得申请补录。

(五)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二级学科(内科学、外科学可按三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复试成绩包括3部分: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复试成绩包括3部分: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复试成绩包括3部分: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复试成绩包括3部分:

3.关于导师招生指标的安排:按照“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充分考虑专项计划、特殊人才、兼职导师、科研平台、重大项目等。(1)所有导师招收博士生的基本指标为0-1名;(2)增加招生指标:老导师可以根据本人的在研项目在(1)基础上申请增加招生指标,可申请增加指标条件为:①正在承担纵向研究项目(不含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单个项目批准经费≥50万元的,每个项目可增加指标1名;②正在承担纵向研究项目(不含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单个项目批准经费≥200万元的,每个项目可增加指标2名;③正在承担纵向研究项目(不含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单个项目批准经费≥500万元的

(2)增加招生指标:老导师可以根据本人的在研项目在(1)基础上申请增加招生指标,可申请增加指标条件为:①正在承担纵向研究项目(不含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单个项目批准经费≥50万元的,每个项目可增加指标1名;②正在承担纵向研究项目(不含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单个项目批准经费≥200万元的,每个项目可增加指标2名;③正在承担纵向研究项目(不含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单个项目批准经费≥500万元的,每个项目可增加指标3名;④正在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子项目负责人,单个项目批准经费≥200万元的,每个项目可增加指标1名;⑤正在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子项目负责人,单个项目批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组织复试。附件:《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doc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8.4.19附件:《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doc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8.4.19附件:《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doc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8.4.19附件:《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doc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8.4.19

(一)学校纪委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疑问,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进行申诉。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

2.复试:2018年4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届时通知。复试时审查报考资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复试。复试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①《南开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表上须张贴近期个人2寸照片);②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院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③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得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还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身份证;⑤个

二、基本要求(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提高生源质量,切实将保证质量放在复试工作首位,探索建立不拘一格选拔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机制。(二)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统筹兼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三)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要强化复试小组在复试中的责任,要着力开展对导师的培训工作,提高选拔评价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工作质量。(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维护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五)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为考生服务”的思想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学校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

(六)具体要求1.参加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凡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2.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须进行差额复试。3.关于导师招生指标的安排:按照“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充分考虑专项计划、特殊人才、兼职导师、科研平台、重大项目等。(1)所有导师招收博士生的基本指标为0-1名;(2)增加招生指标:老导师可以根据本人的在研项目在(1)基础上申请增加招生指标,可申请增加指标条件为:①正在承担纵向研究项目(不含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单个项目批准经费≥50万元的,每个项目可增加指标1名;②正在承担纵向研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