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四环西路15号,邮编:100190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与工学院办公室电话:010-82543863邮箱:yzb@imech.答案来源于:2019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力学研究所招收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4.专业面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3月21日至3月22日按专业进行,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3。面试时,请考生提前20分钟到场,以备核验证件。

三、录取1.法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进行录取工作。专业能力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初取。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及格者,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专业降序排队录取,录取到所规定的数额为止。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4门成绩相加之和÷5×6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90%+英语听力测试成绩)×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在100分中占60%,复试成绩在100分中占40%。

1.依据研究生院规定,法学院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提交:(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打印。(2)个人陈述。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填写。(3)正式成绩单原件。(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证明信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5)科研成果复印件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综合素养、研究潜能的材料。(6)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

一、复试申请1.依据研究生院规定,法学院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提交:(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打印。(2)个人陈述。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填写。(3)正式成绩单原件。(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证明信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5)科研成果复印件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综合素养、研究潜能的材料。(6)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需

二、复试1.复试包括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考核。2.专业能力面试中,考生应按照面试小组的要求回答问题。面试小组结合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可要求考生以外文作答。专业能力面试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3.外语能力考核由法学院统一组织,以外语听力测试的形式进行考察。测试语种统一确定为英语;考试时间30分钟。听力测试满分成绩为10分。听力测试时间: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1:30-2:00。听力测试地点:二教105。4.专业面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3月21日至3月22日按专业进行,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3。面试时,请考生提前20分钟到场,以备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4门成绩相加之和÷5×6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90%+英语听力测试成绩)×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在100分中占60%,复试成绩在100分中占40%。

3.外语能力考核由法学院统一组织,以外语听力测试的形式进行考察。测试语种统一确定为英语;考试时间30分钟。听力测试满分成绩为10分。听力测试时间: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1:30-2:00。听力测试地点:二教105。

(6)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应将上述申请材料按顺序排好并用拉杆夹固定后交到或者邮寄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凯原楼107房间),邮编100871。自复试名单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00为提交时间。过期未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邮寄申请材料的,申请材料应于上述时间前送达)。

五、我们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62751699,邮箱:gfxy1@.cn。北京大学法学院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