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已经培养本科毕业生1300多名,分布全国各地,就职于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律系毕业生以社会声誉好,深度就业满意度高而著称,每年均有多人凭着扎实的法学功底考取国内知名法学院校的硕士研究生。
2.政治学与行政学
一、师资力量
2006年我校获准设立政治学与行政学本科专业,并于2007年9月开始招生。目前,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拥有专任教师11名,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3名、讲师6名。11名专任教师中,有6名获得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2名。
二、培养目标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为,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塑造人格健全、知识结构完备、心理健康,能够独立思考并独立处理问题的人,为人生发展奠定人格基础。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培养学生具有政治学与行政学相关专业的扎实的学术基础,能够具有初步的研究能力,并为进一步深造成为专业的研究者打下基础。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和相关实践环节的实习,通过对行政管理相关专业能力的学习,掌握良好的行政管理能力,以适应社会多方面需求的能力。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既重视学生的基本学养教育,又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本专业拥有大学生实践基地,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石家庄市裕华区政府有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
三、就业与深造
本专业学生拥有良好的学风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很多学生被著名大学如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录取为研究生,还有很多学生考取了国家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也有的被国内知名企业如微软、苏宁电器、万科等录用。
依托本专业建立起来的政治学研究生招生一级学科,拥有政治学一级学科下面的八个招生专业,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招生资格。既可以免试攻读本专业的研究生,又可以被推荐到校外免试攻读研究生,许多学生被免试推荐到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等政治学专业系科。
本专业奉行以人为本的教学和培养理念,一切从学生健康成长出发、从有利于学生进步出发,努力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能够独立自主发展的优秀人才。
3.行政管理
一、师资力量
河北师范大学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始于1992年设立的民族经济与行政管理专科,并以此为依托于1999年成功申报公共事业管理本科。2004年学校组建了公共管理学院,于2005年重新增设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现拥有专任教师12名,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6名,讲师4名,5名教师拥有博士学位,2名教师正在攻读博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面向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培养掌握行政管理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具备行政管理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熟悉行政管理系统构成和运行过程,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视野开阔、实践能力强、服务意识强,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行政需要,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等部门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该专业的培养要求是,具备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强烈的公共精神,拥有较高的道德修养、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接受一般管理方法、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训练,具有较好的独立思考能力;系统掌握现代行政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具有运用行政管理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研究、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的能力;掌握调研报告、行政公文写作方法,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信息处理、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实际工作能力。熟悉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译等实际应用能力;有健康的身体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坚强的意志、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乐观情绪,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
该专业的学制为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四至六年内完成学业,毕业学分不得低于155学分,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形势
近年来,该专业就业形势较为乐观,各届毕业生均有相当比例考取国家公务员或重点大学研究生。
4.劳动与社会保障
一、师资力量
2004年我校获准设置劳动与社会保障(代码120403)本科专业,并于2005开始招生。目前该专业拥有骨干教师8名,其中教授1名、副教授4名,讲师3名;所有教师均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名教师拥有博士学位。“民生与公共政策”特色方向为校级重点建设学科。
二、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和社会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研究方法,通晓中外劳动和社会保障理论,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熟练掌握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法规和具体业务,能够在企事业单位、政府、各级工会组织、社区、金融等部门,从事劳动就业、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民政、商业性保险等方面的管理和研究工作,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
1.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受一般管理方法、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训练,具有较好的独立思考能力,具备较强的专业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
2.熟悉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具备依法管理的较高水平和能力。
3.能够从事具体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管理工作,具有规划、沟通、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办公室管理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和数据处理软件;掌握统计学知识,具有较强的信息处理、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查分析能力。
4.了解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发展动态,具备较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的能力。
6.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良好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具有公共意识、公共精神、公共责任以及人文关怀。
四、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四至六年内完成学业,毕业学分不得低于155学分,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五、核心课程
劳动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社会保障学、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劳动关系、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公共财务管理、应用统计学等。
该专业一直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独立设置实训项目和实验课程,拥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河北省高等学校管理教育创新高地,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总工会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和实训活动。
六、就业和升学
近几年,就业率接近100%,考研(含出国)升学率30%。毕业生主要面向大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许多毕业生已经成为社会保障、民政、人力资源、工会、保险等管理部门的骨干力量。
该专业学生拥有良好的学风,在老师的指导和自身努力下,许多本科毕业生考取了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东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财经大学等985、211、双一流等国内著名院校研究生。
七、专业影响
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该专业在国内的影响力已经开始显现,从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所公布本科专业(2012-2015)国内排名情况来看,我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在全国130余所学校的相同专业中分别排名为第7、第12和第14。
咨询方式:0311-80787116;QQ: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年,住宿费一般为1200元/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全程3.3万元,教育硕士全程2.1万元,工商管理硕士全程4.5万元,翻译硕士全程3.6万元,按学年收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现役军人报考,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具备“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的考生可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所有专业满足专业报考条件均可报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照报考点要求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n,教育网址:https://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研招办。
7.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不加试。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9.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公布,请及时关注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相关证明复试时须交我校研招办)。
5.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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