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临床医学院:学生公寓住宿咨询电话如下:学生公寓住宿咨询电话如下:1、第一临床医学院和口腔医学院:0451-85552873;2、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部:0451-86605892(请于8月末开学前咨询);3、第三临床医学院研究生部:0451-86298702;4、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0451-85716027。5、大庆校区学生直接到大庆校区报到:0459-8153139
一、报到日期及地点8月27日早8:30―晚16:30各学院报到(地点见附件)8月28日早8:30―晚16:30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部公共卫生学院A区一楼阳光大厅(大庆校区研究生除外)。
五、户口迁移程序1.黑龙江省内非集体户口不予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其他同学自愿办理。2.录取专业在南校区的同学,户口迁移证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3.录取专业在北校区的同学,户口迁移证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北校区”。4.准备一张一寸蓝色背景电子照片,以“姓名+专业名称”命名。5.送交户口迁移证时间:2016年8月29日,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户口迁移证”、“电子照片”和“录取通知书”送到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北校区A区主楼0810办公室。6.户口迁移证接收人:于兴洋老师。7.联系电话:0451-84865122。
八、非定向研究生必须将档案调入哈尔滨医科大学。邮寄人事档案者,请于2018年7月13日前寄到,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楼A215室),收件人:于老师,邮编:150081。如学生本人自带档案(必须密封,加盖公章),于2018年8月28日校部报到时上交。咨询电话:0451-86630322。
2、户口迁移:黑龙江省考生按照哈尔滨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行决定。如迁,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提供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在落户时使用),迁至: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工大派出所(联系电话:0451-86414090转户籍科)。录取到深圳研究生院的考生户口迁移规定可咨询相关单位。
1、党、团组织关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党组织关系具体填写说明如下:介绍信抬头: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具体转入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录取到深圳研究生院的考生可咨询相关单位。
1、党、团组织关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党组织关系具体填写说明如下:介绍信抬头: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具体转入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录取到深圳研究生院的考生可咨询相关单位。
2、户口迁移:黑龙江省考生按照哈尔滨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行决定。如迁,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提供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在落户时使用),迁至: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工大派出所(联系电话:0451-86414090转户籍科)。录取到深圳研究生院的考生户口迁移规定可咨询相关单位。
3、档案关系:非定向类学生的人事档案转寄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学生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部存档资料。非定向类的往届生须在12月10日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我校;非定向类应届硕士生在入学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学校即可。后续工作相关重要通知都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2019年春季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将于12月中下旬按照报考时填写的地址进行邮寄,如邮寄地址有变化,可在发放通知公布后联系院系进行修改。需要提前使用
3、档案关系:非定向类学生的人事档案转寄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学生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部存档资料。非定向类的往届生须在12月10日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我校;非定向类应届硕士生在入学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学校即可。后续工作相关重要通知都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2019年春季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将于12月中下旬按照报考时填写的地址进行邮寄,如邮寄地址有变化,可在发放通知公布后联系院系进行修改。需要提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