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名。
八、拟录取及公示1.录取原则: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比例将在复试前公布。考生的专业课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各专业方向规定的低分数要求;在此前提下,以总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根据总成绩和各学科名额,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2.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生效。3.调档及政审等工作,请等待学校研招网的通知。
二、申请材料请申报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普通招考和工程博士)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同时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寄送至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寄送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800号交通运输工程学院(通达馆)456室黄老师收,邮编201804,电话021-69589879,请注明2019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申请材料提交如下(添加封面和目录,1-9按顺序装订成册):1.《同济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A4纸打印);2.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符合《同济大学2019年第二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考生,请按照《同济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所要求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报考。
10.《2019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名单汇总表》(“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官网-人才培养-研究生-招生信息”中下载,无需打印,电子版发至zhao_jig@.c)。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五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五、申请材料审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和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材料审核成绩。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同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并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公示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情况,材料审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材料审核成绩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考核。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阶段考核。
2.本办法由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交通运输工程学院2018.11
九、其他事项1.入学时间:2019年9月。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特别提醒,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2.本办法由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交通运输工程学院2018.11
九、其他本实施办法由汽车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汽车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2018年11月
四、确认导师申请人在申请之前须与博士生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可以接收。学院当年招收博士生导师名单见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同济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