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荐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修完并通过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3)在校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所在年级)前30%以内。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应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在80分以上、雅思〔IELTS〕成绩在6.0分以上),英语类专业要求取得专业英语四级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校学习成绩本专业(所在年级)排名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得超过50%:(1)“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师计划”或参加国际组织实习者。“大学生士兵计划”申请者须为我校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现已退出现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创新创业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3)在“挑战杯”、“互联网+”及“创青春”竞赛中获全国竞赛二等奖(银奖)以上或江苏省竞赛特、一等奖(金奖)项目的第一、第二作者。(4)在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人文社科类在北大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自然科学类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CSCD或EI(限境内
2.优先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1)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创青春”竞赛前四名)。(2)本科期间,有科技单位承认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或发明创造。(3)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专业杂志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10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7.0分及以上或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优秀。(5)本科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三)申请材料1.《扬州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表(教务部门盖章)。3.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如:外语成绩证明、获奖(要求校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行的论文、著作等复印件。4.“大学生士兵计划”申请者另需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
(一)接收条件获得所在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获得所在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二)接收学科我校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不接收推荐免试生外,其他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不接收推荐免试生外,其他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1)“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师计划”或参加国际组织实习者。“大学生士兵计划”申请者须为我校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现已退出现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监督保障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推荐免试生工作办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推荐免试工作结果负责;学校监察部门对全校推荐免试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4-87972358(校监察处)监督邮箱:xfjb@.cn或songkuan@.cn。咨询电话:0514-87971693(教务处)0514-87979213(研究生院)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推荐免试生工作办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推荐免试工作结果负责;学校监察部门对全校
(二)各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考核组,负责本学院院推免生的推荐、考核与接收工作。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应包括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纪检人员及硕士学位点负责人。领导小组应明确职责与分工,密切配合,确保推荐免试工作平稳、有序。学院专家考核组成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成员不少于5人,且该组推荐免试申请者中无直系亲属。
(7)为学校取得重大贡献或赢得重大荣誉者。申请者所涉及学术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发明创造、获奖等,其成果所列第一单位须为“扬州大学”并通过相关部门认证(如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图书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