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中“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在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阶段,对违法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我报考点将依据其提供的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强化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
附件: 网上确认必须上传材料.pdf
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考生请于2021年12月20日14:00至12月27日24:00期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n/gspyddbm/)报名,考生按优惠等级及分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2.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结果截图或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
3.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集体证书或个人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足球上场首发名单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4.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5.其他证明运动水平的材料;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
我校不接收纸质材料。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经确认后不可更改。
⑧《考生防疫安全承诺书》(附件2)、《考生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附件3)(报到时均上交)。
32022年1月11日公布初审结果42022年1月14日1700前网上确认参加考试52022年3月17日9003月19日1100网上打印准考证62022年3月19日上午测试现场确认72022年3月20日现场测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2021年12月17日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考生防疫安全承诺书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022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上确认公告诚信考试提醒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确认工作公告(11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确认工作公告(11月4日)选择报考点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确认工作公告(11月4日)确认流程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确认工作公告(11月4日)注意事项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确认工作公告(11月4日)咨询途径及咨询时间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确认工作公告(11月4日)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中“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在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阶段,对违法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我报考点将依据其提供的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确认工作公告(11月4日)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确认工作公告(11月4日)诚信考试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