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中“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在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阶段,对违法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我报考点将依据其提供的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强化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
附件: 网上确认必须上传材料.pdf
32022年1月11日公布初审结果42022年1月14日1700前网上确认参加考试52022年3月17日9003月19日1100网上打印准考证62022年3月19日上午测试现场确认72022年3月20日现场测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2021年12月17日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考生防疫安全承诺书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专业课考试时间:2015年7月4日8:30-11:3012: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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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确认工作公告(11月4日)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中“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在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阶段,对违法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我报考点将依据其提供的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确认工作公告(11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