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招生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专家组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工作程序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申请者的学习经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报名及材料提交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办法见附件2)。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材料审核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外语水平考核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综合考核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相关要求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录取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