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录取
各学院根据材料审核结论、外语水平考核成绩、导师考核意见和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基础计划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确定。对于生源特别优秀、有重大科研需求和新引进人才等其它特殊情况,可向学校申请调节计划,并由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录取的申请者可以选择2021年春季或秋季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培养基金类型以及录取协议签订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工作程序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申请者的学习经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报名及材料提交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办法见附件2)。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材料审核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外语水平考核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综合考核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相关要求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录取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