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博士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制,进一步扩大了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应充分利用好该办法,积极组织优秀博士生生源。
3.申请者报名成功后,报名费和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工作程序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申请者的学习经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报名及材料提交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办法见附件2)。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材料审核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外语水平考核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综合考核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相关要求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录取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