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申请
推荐条件参照《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并认真填写《2023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
2.9月18日前,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推荐遴选。
3.9月28日-10月19日期间(以接收单位公布的截止时间为准),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推荐资格无效。
4.请申请者携带《登记表》到培养单位面试,由培养学校签署录取意见并将《登记表》报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5.落实任教学校。“硕师计划”研究生自主与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联系,落实任教学校。2023年6月1日前,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与“硕师计划”研究生签订录用协议书,协议书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
对未落实省内县镇及以下任教学校、未成为编制内正式教师的人员,其“硕师计划”研究生资格自动取消。
6.2023年8月20日前,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填写《2023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录用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公章,由市教育局统一报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扬州大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办法有关政策规定
2023年扬州大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办法落实任教学校。“硕师计划”研究生自主与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联系,落实任教学校。2023年6月1日前,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与“硕师计划”研究生签订录用协议书,协议书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
2023年扬州大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办法9月28日-10月19日期间(以接收单位公布的截止时间为准),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推荐资格无效。
2023年扬州大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办法9月18日前,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推荐遴选。
2023年扬州大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办法本人申请
2023年扬州大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办法推荐条件
2023年扬州大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办法推荐名额
2023年扬州大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办法实施方式
四工作程序1本人申请推荐条件参照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并认真填写2022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9月18日前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推荐遴选39月28日10月19日期间以接收单位公布的截止时间为准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推荐资格无效4请者携带登记表到培养单位面试由培养学校签署录取意见并将登记表报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5落实任教学校硕师计划研究生自主与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联系落实任教学校2022年6
2023年扬州大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办法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