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京服装学院 | 常州工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370 |
| 校友会(综合) | 268 | 357 |
| 武书连 | 484 | 50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4 | 29598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0 | 30210 | 400 | 物理/化学(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6 | 30746 | 400 | 化学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5 | 30888 | 400 | 物理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5 | 32161 | 40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1 | 95744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1 | 105658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7 | 25577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0 | 96728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8 | 98727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3 | 103709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3 | 103709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6 | 119481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民航招飞 | 本科提前批 | 474 | 112277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57 | 127010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2 | 33891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0 | 41044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1 | 46462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北京服装学院是全国唯一以服装命名,艺工为主,艺、工、经、管、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59年,原隶属于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北京市管理。
学校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形成了以本科为主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尤其自2007年教育部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以来,学校以“质量工程”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入教育教学改革,通过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程均取得了标志性成果,使我校的综合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目前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艺术设计专业;北京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和工业设计专业;北京市级精品课程两门——《服装艺术设计》和《中国服装史》;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6部——《服装艺术设计》和《服装纸样设计原理与技术(男装/女装)》等;北京市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艺工结合教学团队”和“服装设计与营销管理教学团队”;北京市教学名师2人;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服装材料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1个——“北服爱慕服装专业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学校还承担了教育部“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教育部英语教学改革项目、北京市级教改立项多项,多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北京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等奖项。此外,我校教师承担国家级规划教材19部;编辑出版服装类、美术类、艺术类三大系列教材33部。其中,《服装工业制板》等一批特色教材多次印刷,被国内其它院校同类专业广泛选用。在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
五、国家助学金
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北京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分为两等: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32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16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我校的资助面按照全校学生总数的9%的比例安排。
六、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由北京银行面向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费、生活费并由国家财政给予贴息的人民币信誉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申请一次,最高金额为每年6000元。执行《北京服装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七、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由学校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一定报酬的助学活动。勤工助学优先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受法律保护。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履行相应的义务。按《北京服装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八、校内无息借款
校内无息借款是帮助经济确有困难的本、专科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学习费用,而由学校向学生提供的无息借款。校内无息借款由学生处负责(各院、系具体审核)借款的发放、减免和回收等全部管理工作。
九、减免学杂费
减免学杂费是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几年来,我校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实施学费减免政策,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十、饮用水、洗澡、电话补助
此项政策是由北京市财政负担的,对北京地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实施饮用水、洗澡、电话补助政策。补助比例为我校学生总数的10%,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饮用水补助45元、洗澡补助80元、电话费补助60元。
十一、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由国家和学校设立的专项困难补助。资助对象为入学时遇到特殊困难、家庭遭遇特殊困难、本人突患重病,或家庭月收入(包括奖学金、参加勤工助学取得的收入和各种补贴)低于北京地区最低生活费用每人每月290元标准的全日制在册学生。每生每次视情况给予100-1000元的补助。按《北京服装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设立“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学校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报到,顺利完成学籍注册手续所设立的助学措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按照学校要求,提供父母单位和家庭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经“绿色通道”入学报到,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在办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其它资助手续后注册。
十三、其他资助
学校还积极求助于各种校外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为特困学生提供经济资助。随着我校的不懈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日益关注,各类经济资助将惠及更多的北服学子。我校在提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立项启动高校
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首批试点高校
江苏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试点高校
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建设高校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常州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江苏省苏南国家创新示范区核心城市—常州,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7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综合性较强的多科性地方高等学校。
常州工学院2020年资助政策简介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指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指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档发放。
4. 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我校仅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需要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在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接受高等教育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相应缩短。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
5.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赴苏北相关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在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服务满36个月后实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分学年确定,2014年之后(含2014年)入学的本专科生每学年8000元,此前入学的本专科生每学年6000元。
6.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 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8.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资助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9. 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指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按劳取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以每月40工时确定的月薪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0. 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11. 学费减免。残疾大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残疾大学生入学后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直接免缴学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于新学年开学后前往学校咨询办理。
12. 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暂缓缴纳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若想更详细地了解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资助政策,可加入QQ群:5689787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