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京服装学院 | 延安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281 |
| 校友会(综合) | 268 | 293 |
| 武书连 | 484 | 38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4 | 29598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0 | 30210 | 400 | 物理/化学(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6 | 30746 | 400 | 化学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5 | 30888 | 400 | 物理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66 | 45958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53 | 53648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452 | 54513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18 | 9614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11 | 11111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9 | 11672 | 499 |
北京服装学院是全国唯一以服装命名,艺工为主,艺、工、经、管、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59年,原隶属于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北京市管理。
学校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形成了以本科为主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尤其自2007年教育部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以来,学校以“质量工程”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入教育教学改革,通过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程均取得了标志性成果,使我校的综合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目前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艺术设计专业;北京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和工业设计专业;北京市级精品课程两门——《服装艺术设计》和《中国服装史》;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6部——《服装艺术设计》和《服装纸样设计原理与技术(男装/女装)》等;北京市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艺工结合教学团队”和“服装设计与营销管理教学团队”;北京市教学名师2人;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服装材料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1个——“北服爱慕服装专业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学校还承担了教育部“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教育部英语教学改革项目、北京市级教改立项多项,多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北京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等奖项。此外,我校教师承担国家级规划教材19部;编辑出版服装类、美术类、艺术类三大系列教材33部。其中,《服装工业制板》等一批特色教材多次印刷,被国内其它院校同类专业广泛选用。在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
五、国家助学金
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北京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分为两等: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32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16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我校的资助面按照全校学生总数的9%的比例安排。
六、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由北京银行面向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费、生活费并由国家财政给予贴息的人民币信誉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申请一次,最高金额为每年6000元。执行《北京服装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七、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由学校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一定报酬的助学活动。勤工助学优先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受法律保护。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履行相应的义务。按《北京服装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八、校内无息借款
校内无息借款是帮助经济确有困难的本、专科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学习费用,而由学校向学生提供的无息借款。校内无息借款由学生处负责(各院、系具体审核)借款的发放、减免和回收等全部管理工作。
九、减免学杂费
减免学杂费是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几年来,我校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实施学费减免政策,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十、饮用水、洗澡、电话补助
此项政策是由北京市财政负担的,对北京地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实施饮用水、洗澡、电话补助政策。补助比例为我校学生总数的10%,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饮用水补助45元、洗澡补助80元、电话费补助60元。
十一、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由国家和学校设立的专项困难补助。资助对象为入学时遇到特殊困难、家庭遭遇特殊困难、本人突患重病,或家庭月收入(包括奖学金、参加勤工助学取得的收入和各种补贴)低于北京地区最低生活费用每人每月290元标准的全日制在册学生。每生每次视情况给予100-1000元的补助。按《北京服装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设立“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学校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报到,顺利完成学籍注册手续所设立的助学措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按照学校要求,提供父母单位和家庭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经“绿色通道”入学报到,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在办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其它资助手续后注册。
十三、其他资助
学校还积极求助于各种校外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为特困学生提供经济资助。随着我校的不懈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日益关注,各类经济资助将惠及更多的北服学子。学校成立于1941年9月,其历史可以上溯到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1941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两次会议研究决定,陕北公学、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成立延安大学,首任校长吴玉章。其后1943年至1944年,鲁迅艺术文学院、自然科学院、新文字干部学校、民族学院、行政学院相继并入延安大学。抗战胜利后,根据中共中央部署,延安大学大部分迁往东北、华北等地办学,将新民主主义的新教育推向全国。延安大学留守院系于1947年3月辗转陕甘晋地区行军办学,并于1948年7月迁回延安恢复正规办学。1949年6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延安大学改称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迁往西安办学。1953年3月,西北局决定将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改为西北政法干部学校,所办班次分别归并于西北师范学院、西北民族学院、西北党校、政法干校等西北其他院校。1958年9月,为适应陕北老区各项事业发展需要,中共陕西省委和陕西人民委员会决定在延安恢复重建延安大学,郭沂、富锦华、高诚斋、王云凤、张逊宾等一批老延大人先后重返母校二次创业办学,曾经奠基与播撒新型教育火种的延安大学,在中共中央旧址所在地杨家岭继续办学。1998年延安医学院、延安市人民医院与延安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延安大学,被列为陕西省省属重点大学。2005年学校被列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2011年被列为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