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 四川文理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61 | 484 |
| 校友会(综合) | 512 | 482 |
| 武书连 | - | 64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3 | 131095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0 | 164901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7 | 45007 | 454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3 | 68325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6 | 110122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5 | 34081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6 | 130507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3 | 35706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6 | 119673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1 | 29933 | 474 |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前身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是1981年经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高等学校,是我国最早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学校被社会誉为环保系统的“黄埔军校”、环保人才的“绿色摇篮”。
2016年3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全日制普通应用型、技术技能型本科院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以生态环境教育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高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共建高校,是“河北省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是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首批试点高校,是中美产教融合+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第三批建设高校。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教授和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先生曾先后兼任院长。
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1)学费:5000元/年(艺术类、体育类7000元/年);(2)公寓费:500~1000元/年。
我校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是本科艺术批、本科体育批、本科二批、本科批、专科艺术批及专科批。具体安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招生网http://www.hebuee.edu.cn/zsw。
我校艺术类专业均属美术类,执行各省份投档规则。专业成绩均采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四川文理学院,位于四川东部达州市,办学历史可溯及清末龙山书院1976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时称达县师范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相继更名为达县师范专科学校、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本科高校,目前是川东地区唯一省管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被确定为“四川省高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单位”,2018年被增列为“四川省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现设文学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财经管理学院、数学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态旅游学院、音乐与演艺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康养产业学院等18个二级学院,开设57个本科专业、 12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管理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九大学科门类。有省级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基础外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文化与传播实验教学中心两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有数学建模教研室、卓越教师教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古代文学、政治与行政管理、理论物理等省级和校级优秀教学团队26个,数学分析、热学、中国古代史、规划论、中国新文学史、外国文学、高等代数、小学教育科研方法等8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版画、材料力学、非线性编辑等8门省级应用型示范课程和88门校级精品(资源开放)课程。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公费师范、深度贫困等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除外)。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第一学年按大类招生的,按大类所包含专业中最低收费标准收费。
详细收费标准可参见《四川省2022年招生考试报》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欢迎报考四川文理学院! (sasu.edu.cn))。
各省的录取批次不尽相同,大体是本科第二批和专科第一批,以及艺体类本科批和艺体类专科批。
第二十二条 艺术与体育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均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关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是指相关省(市、自治区)举行的艺术、体育类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或联考(由部分高校联合组织)成绩,文化成绩是指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
2.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类),在投档考生中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第二十一条第1款方式排序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第二十一条第1款方式排序录取。
4.所有艺术体育专业文理兼收,具体招收科类和计划数以生源地官方公布的为准。
5.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第二十条 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