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黑龙江工程学院 | 四川文理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66 | 484 |
| 校友会(综合) | 323 | 482 |
| 武书连 | 602 | 64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15 | 38639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56 | 58083 | 280 | |
| 2021 | 企业委托培养 | 本科二批A段 | 353 | 59081 | 2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332 | 66094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19 | 14736 | 3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0 | 176326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6 | 33441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6 | 119673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1 | 29933 | 474 |
黑龙江工程学院坐落在风光秀丽的北国名城——哈尔滨市。学校始建于1952年,前身是黑龙江省交通厅所属的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原冶金部所属的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合并组建更名为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始终秉持“明德求真、知行合一”的校训,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以“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新时期发展理念为引领,立足龙江,面向行业,辐射全国,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在社会上享有“工程师的摇篮”美誉,是国家国防科工局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实施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高校建设项目百所示范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和全国地方高校卓越工程教育校企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以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为准,当文化课达到投档线后,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遇专业课同分末段,以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决定取舍。
招生咨询电话:0451-88028842 88028630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
邮政编码:150050
四川文理学院,位于四川东部达州市,办学历史可溯及清末龙山书院1976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时称达县师范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相继更名为达县师范专科学校、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本科高校,目前是川东地区唯一省管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被确定为“四川省高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单位”,2018年被增列为“四川省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现设文学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财经管理学院、数学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态旅游学院、音乐与演艺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康养产业学院等18个二级学院,开设57个本科专业、 12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管理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九大学科门类。有省级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基础外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文化与传播实验教学中心两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有数学建模教研室、卓越教师教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古代文学、政治与行政管理、理论物理等省级和校级优秀教学团队26个,数学分析、热学、中国古代史、规划论、中国新文学史、外国文学、高等代数、小学教育科研方法等8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版画、材料力学、非线性编辑等8门省级应用型示范课程和88门校级精品(资源开放)课程。
各省的录取批次不尽相同,大体是本科第二批和专科第一批,以及艺体类本科批和艺体类专科批。
第二十二条 艺术与体育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均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关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是指相关省(市、自治区)举行的艺术、体育类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或联考(由部分高校联合组织)成绩,文化成绩是指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
2.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类),在投档考生中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第二十一条第1款方式排序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第二十一条第1款方式排序录取。
4.所有艺术体育专业文理兼收,具体招收科类和计划数以生源地官方公布的为准。
5.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第二十条 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