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曲阜师范大学 | 湖北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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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综合) | 163 | - |
校友会(综合) | 200 | 222 |
武书连 | 131 | 431 |
US排名 | 809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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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21 | 107297 | 444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普通类一段 | 515 | 117625 | 444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97 | 155881 | 444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28 | 93592 | 444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5 | 59686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地理(2选1)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2 | 61264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5 | 65016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2 | 12427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6 | 14295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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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56500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7 | 63957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国家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21 | 56500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11 | 61826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03 | 66072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7 | 17402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9 | 20257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国家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52 | 15633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44 | 18433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曲阜师范大学1955年创建于济南,始称山东师范专科学校。1956年5月,被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曲阜师范学院,同年9月迁址曲阜,开启了兴办本科教育的历程。1970年9月至1974年4月,与山东大学文科合并成为新的山东大学。1974年4月恢复曲阜师范学院建制。1981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确立为重点建设的六所高校之一;同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高校。1982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85年11月,学校更名为曲阜师范大学。2002年,建设日照校区。2003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成绩。2012年以来,先后入选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全国第二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教育部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高校、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典型经验高校50强、山东省首届文明校园、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全国文明校园、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建校66年来,积淀形成了“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校训精神,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基础文理优势突出、文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培养卓越教师为鲜明特色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在U.S.News2020、2021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先后位列国内高校第86位、73位,在2020、2021“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先后位列全国地方高校第92位、80位。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录取规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2.书法学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3.美术学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4.音乐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专业
进档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对招生项目的要求。按“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含统考、联考)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6.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专业录取规则
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7.山东省提前批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
山东省考生只有在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情况下方有资格报考我校艺术类相关专业,外省艺术类专业承认本省统考成绩,山西省书法专业承认太原师范学院书法专业测试成绩。艺术类各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以学生管理部门为依托,坚持“帮困助学”与“育人成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实施“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以勤工助学为主要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爱心基金,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开办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设立、开辟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用于勤工助学岗位的专项经费,开辟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的酬金每月在80—140元之间,酬金实行差额发放,依据劳动量大小及考核量化分数确定。
学费减免缓:针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学费的助学政策,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烈属子女;孤儿;父母双方有重大残疾或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父母一方亡故,且另一方有重大残疾或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原则上可减免学费2/3—全免。
二类:单亲家庭或父母一方有重大残疾、疾病,家庭月收入在当地政府的最低生活线以下者。原则上可减免学费1/2—2/3。
三类:直系亲属有重大残疾或疾病需赡扶,家庭月收入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线以下者;家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全额学费者。原则上可以缓交或酌情减免部分学费,但不超过全部学费的1/2。
绿色通道:家庭实在贫困的新生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资助政策规定申请相关资助。
助学贷款办公室:0537—4454326
济困助学管理中心:0537—4454327
勤工助学网站(教育网): http://www2.qfnu.edu.cn/jkzx/s/index.htm
湖北经济学院于2002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是湖北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07年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商业中学堂”。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占地面积2183亩,校舍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校园绿水环绕,林木葱茏,四季花开,百鸟竞唱,疏朗别致,生机盎然。
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特色鲜明。学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为学校赢得了良好办学声誉。现有在校本科生15699人、研究生503人。在湖北本科录取分数线连续多年位居省属高校前列,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2012年招生以来有五年“,报录比”居全省高校第一。
普通本科:第二批或第二批(A)
普通专科:专科一批
艺术本科:本科提前批
艺术专科:专科提前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