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曲阜师范大学 | 云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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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综合) | 163 | 193 |
校友会(综合) | 200 | 148 |
武书连 | 131 | 221 |
US排名 | 809 | 164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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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21 | 107297 | 444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普通类一段 | 515 | 117625 | 444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97 | 155881 | 444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35 | 82972 | 444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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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07 | 45572 | 435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71 | 10280 | 50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65 | 17777 | 520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65 | 17777 | 52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7 | 29650 | 52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预科 | 530 | 33025 | 52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15 | 41045 | 435 | |
2021 | 定向西藏就业 | 本科一批 | 533 | 31586 | 520 | |
2021 | 迪庆专项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03 | 47945 | 435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95 | 52779 | 435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93 | 5264 | 565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91 | 5633 | 565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83 | 7300 | 565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预科 | 574 | 9469 | 565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61 | 13187 | 500 | |
2021 | 定向西藏就业 | 本科一批 | 566 | 11618 | 565 | |
2021 | 迪庆专项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60 | 13510 | 500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3 | 19725 | 500 |
曲阜师范大学1955年创建于济南,始称山东师范专科学校。1956年5月,被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曲阜师范学院,同年9月迁址曲阜,开启了兴办本科教育的历程。1970年9月至1974年4月,与山东大学文科合并成为新的山东大学。1974年4月恢复曲阜师范学院建制。1981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确立为重点建设的六所高校之一;同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高校。1982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85年11月,学校更名为曲阜师范大学。2002年,建设日照校区。2003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成绩。2012年以来,先后入选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全国第二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教育部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高校、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典型经验高校50强、山东省首届文明校园、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全国文明校园、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建校66年来,积淀形成了“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校训精神,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基础文理优势突出、文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培养卓越教师为鲜明特色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在U.S.News2020、2021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先后位列国内高校第86位、73位,在2020、2021“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先后位列全国地方高校第92位、80位。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录取规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2.书法学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3.美术学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4.音乐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专业
进档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对招生项目的要求。按“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含统考、联考)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6.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专业录取规则
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7.山东省提前批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
山东省考生只有在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情况下方有资格报考我校艺术类相关专业,外省艺术类专业承认本省统考成绩,山西省书法专业承认太原师范学院书法专业测试成绩。艺术类各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以学生管理部门为依托,坚持“帮困助学”与“育人成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实施“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以勤工助学为主要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爱心基金,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开办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设立、开辟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用于勤工助学岗位的专项经费,开辟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的酬金每月在80—140元之间,酬金实行差额发放,依据劳动量大小及考核量化分数确定。
学费减免缓:针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学费的助学政策,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烈属子女;孤儿;父母双方有重大残疾或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父母一方亡故,且另一方有重大残疾或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原则上可减免学费2/3—全免。
二类:单亲家庭或父母一方有重大残疾、疾病,家庭月收入在当地政府的最低生活线以下者。原则上可减免学费1/2—2/3。
三类:直系亲属有重大残疾或疾病需赡扶,家庭月收入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线以下者;家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全额学费者。原则上可以缓交或酌情减免部分学费,但不超过全部学费的1/2。
绿色通道:家庭实在贫困的新生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资助政策规定申请相关资助。
助学贷款办公室:0537—4454326
济困助学管理中心:0537—4454327
勤工助学网站(教育网): http://www2.qfnu.edu.cn/jkzx/s/index.htm
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在昆明唯一遗脉
云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百所重点建设大学
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云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传统优良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的100所大学之一。
1937年抗战爆发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迁至昆明合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下设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商学院、师范学院。1946年抗战胜利后,组成联大的三校复员北返,师范学院整建制留昆独立设置,定名国立昆明师范学院,1950年改名昆明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云南师范大学。建校70多年来,已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20余万人,被誉为“红土高原上的教师摇篮”。
我校2015年录取批次以当地招办(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才”和“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是:
1.我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报考学校志愿先后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志愿相同时按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计划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3.总分相同情况下,对长期工作在高寒山区的教师子女、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思想政治品德突出、文体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4.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执行。
5. 云南华文学院的所有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华侨及其子女、归侨侨眷子女考生。
6. 我校数学学院的数学类、统计学类专业要求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
7.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动画专业招收文史、理工及艺术类考生,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服务与管理方向)招收文史、理工及体育类考生。以上两个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史、理工类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专业(云南省美术类、体育类统考成绩)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文化(不分文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8.艺术类“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美术学(师范)”、“美术学(非师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书法学”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 艺术类“动画”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 “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分(不分文理)上相应批次合格线,体检及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不分文理)和专业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1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考试、单独录取,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评卷,各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学校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统计情况,确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达到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综合评价,分项目择优录取(免试运动员除外)。
14.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15. 专升本专业面向云南省高等专科学校招收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16. 我校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资格,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均可通过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考试报考我校。此外,香港考生可通过对港免试招生计划报考我校;澳门考生可通过对澳招收保送生计划报考我校;台湾考生可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报考我校,也可通过我校对台自主命题招生考试报考我校。
17.凡报考我校部分需要有外语口语考试成绩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合格者方能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见各省招生计划版)。
18.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19.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20.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我校执行国家和考生生源省所制定的相应录取政策。
贫困生资助办法
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领导部门的高度重视下,云南师范大学本着“不让任何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宗旨,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减”相结合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解决了贫困生的后顾之忧,为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前提保障,包括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其中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将作为资助贫困生的主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