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衢州学院 | 哈尔滨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84 | 425 |
| 校友会(综合) | 464 | 427 |
| 武书连 | 636 | 62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06 | 148815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27 | 124830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64 | 55363 | 2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325 | 68307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29 | 13273 | 354 |
衢州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85年的浙江工学院浙西分校(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衢州学院。2013年获批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2015年获批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被列为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试点院校。学校获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省文明单位、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学校、省高校平安校园、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等荣誉。
1.我校在浙江省的招生录取:(1)普通类提前录取:小学教育(师范)(为开化、兰溪、龙游、常山、江山定向培养)、学前教育(师范)(三位一体)、小学教育(师范)(三位一体);(2)艺术类第二批录取: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师范);(3)普通类平行录取:其余27个本科专业和3个高职(专科)专业。 2.我校在外省的招生录取:外省招生按各省相应批次录取。
学生资助对象出具相关证明,经学校认定后,可在学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发展性资助和困难补助等,也可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第一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元,第二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700元。学校针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学费减免工作,减免额度分为三档,第一档减免额度为一学年全额学费,第二档减免额度为2000元/学年,第三档减免额度为1000元/学年。(具体金额以当年度文件为准)
哈尔滨学院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市的西部核心区,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是哈尔滨市属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学校前身是1934年成立的北满特别区师范学校。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哈尔滨大学、哈尔滨市教育学院、哈尔滨市成人教育学院等四所院校合并成立哈尔滨学院。合校升本后,哈尔滨市师范学校、哈尔滨市财经学校先后并入。经过88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突出理工科、艺术设计和教师教育优势明显,经、法、教、文、理、工、管、艺等学科协调发展,城市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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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工艺美术专业)、绘画、动画、摄影、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术科)统考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也相同,艺术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艺术类考生,可按相应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进行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