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石家庄学院 | 首钢工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30 | 567 |
| 校友会(综合) | 464 | 509 |
| 武书连 | 619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6 | 110122 | 412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28 | 152021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9 | 37534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5 | 189937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4 | 111731 | 200 |
石家庄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国有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地处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南北两个校区组成,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具有良好的地理区位优势和经济文化条件。学校始建于1958年的石家庄专区师范学院,1959年更名为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1996年3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石家庄地区教育学院与石家庄市教育学院合并,校名定为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石家庄学院。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13万余名各类专业人才,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牢记使命,努力奋斗,为国家建设、改革和发展贡献着智慧和力量。
2022年高考招生,学校在河北省共分3个批次录取。
本科提前批B段: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艺术类本科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对口本科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对口)
本科批:普通本科专业、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河北省及其他生源省招生专业的录取批次,以各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河北省考生录取规则:执行河北省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当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在各专业的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将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其他省份招生,录取规则同各生源省投档规则保持一致。具体为: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当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次录取。若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若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省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学校执行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设有建档立卡资助、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所有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享受一定金额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49元)。
在校就读的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均可享受“三免一助”政策。
优秀学生可获得学校奖学金,且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200至4400元)。
学校积极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校开设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校还开设了校内普通奖学金和知行奖学金,激励引导学生奋发向学,营造良好学风氛围。
首钢工学院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北京钢铁学院分院,199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首钢工学院。建院以来已为首钢和社会培养了两余万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学院人才培养的鲜明特色,在各类高校云集的首都北京,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数年达到99%以上。2014年1月首钢工学院被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社局评为“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首钢工学院荣获2012—2014年度“首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6年“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学院”在首钢工学院挂牌。2016年“北京市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项目”通过评审验收。
贷学金: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助学贷款规定,每学年对提出助学贷款申请的学生进行严格审核,报银行核准后,在不超过规定比例的情况下,确定具体贷款学生人数:贷款学生每人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元。
助学金: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提交乡、镇以上(含乡、镇一级)政府机关年度内有效证明,并经学院审核确认的特困学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校内岗位:分教科研协助、服务、劳动三类,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按学校规定取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