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和《关于做好辽宁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2016〕2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复试原则(一)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严格保证生源质量。(二)坚持按需招生,进一步优化研
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复试须知复试集合说明:复试集合日期:3月14日至15日所有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和笔试考试都须按下列时间集合:1.准考证号段在上午考试的考生,须早上8:00在指定地点集合;2.准考证号段在下午考试的考生,须中午12:30在指定地点集合。考试时间1.面试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2.笔试考试时间:详见《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复试考场安排》3.所有进入复
序号教学单位考场名称考试顺序考场教室候考场教室备注3月14日上午3月14日下午3月15日上午3月15日下午1音乐学系8:30-11:30第二教学楼301命题作文笔试13:00-15:00第二教学楼301名曲听辨笔试 2作曲系作曲五年制8:30-11:30第二教学楼302器乐曲写作笔试综合测试第二教学楼336 第二教学楼336第二教学楼347 电子音乐8:30-12:00第二教学楼608MIDI基本常识笔试,计算机作曲综合测试第二教
序号教学单位考场名称考试顺序考场教室候考场教室备注3月14日上午3月14日下午3月15日上午3月15日下午1声乐系美声考场60人:A—A68人:A—A63人:W—W 第二教学楼409第二教学楼408 2民声、流行考场60人:A—A74人:A—A69人:W—W 第二教学楼410第二教学楼411 3钢琴系35人:钢琴演奏A—A32人:钢琴演奏A—AW—W及全体电子管风琴演奏、手风琴演奏 第二教学楼407第二教学楼408
复试手续办理时间:2月26日10:00—12:00,逾期未办者按弃考处理。复试手续办理地点:沈阳音乐学院音乐厅(和平区三好街61号)办理复试手续须携带材料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2.考生报考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准考证原件复试手续办理说明两个专业同时通过初试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进入复试,须到所选专业窗口办理相应手续并缴纳复试费。复试集合说明:复试日期:2月27日至28日所有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和笔试考试都须按下列时间集合:1.准考证号段
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复试笔试考场安排(艺术学院)日期教学单位招考方向笔试科目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考场安排备注2月27日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美术(一)速写9:00—10:30第二教学楼003W-W美术(二)第二教学楼004W-W美术(三)第二教学楼001W-W艺术文学系戏剧影视文学文学常识、命题编写故事9:00—10:40第二教学楼805(二)全部进入复试的戏剧影视文学考生艺术传媒系编导(一)电视作品分析13:30—15:30
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复试面试考场安排(艺术学院)序号教学单位考场名称面试考场面试候考场2月27日2月28日备注上午下午上午1戏剧影视表演系表演(影视表演、音乐剧)第五教学楼三楼第五教学楼一楼W-WW及以后所有进入复试音乐剧考生2音乐制作系录音艺术第二教学楼411第二教学楼408所有进入复试考生3声乐教育系声乐教育演唱第二教学楼709第二教学楼805(一)A-AA及以后W-WW及以后4声乐教育演奏第二教学楼7105民族声
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复试须知(校本部)复试手续办理时间:3月2日10:00—12:00,逾期未办者按弃考处理。复试手续办理地点:沈阳音乐学院音乐厅(和平区三好街61号)办理复试手续须携带材料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2.考生报考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准考证原件复试手续办理说明两个专业同时通过初试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进入复试,须先到①号窗口办理双专业选择,再按所选专业到对应窗口办理手续并缴纳复试费。复试集合说明:复试日期:3
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复试须知(大连分院)复试手续办理时间:3月2日10:00—12:00,逾期未办者按弃考处理。复试手续办理地点:沈阳音乐学院第二教学楼大厅(和平区三好街61号)办理复试手续须携带材料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2.考生报考沈阳音乐学院大连分院准考证原件复试手续办理说明两个专业同时通过初试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进入复试,须先到①号窗口办理双专业选择,再按所选专业到对应窗口办理手续并缴纳复试费。复试集合说明:
校本部和大连分院各专业复试面试及笔试考试时间详见附件。校本部和大连分院基础课考试时间为3月4日,具体考场安排请于3月3日晚登录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查询。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查询方式成绩查询方式:考生登录我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cn/ymaster/index.aspx),输入本人相关信息,进行成绩查询。成绩复核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我院研究生部网站自行下载《成绩复核申请表》,并于2016年4月21日下午16:00之前将表格送交我院研究生部(外地考生可由他人代交),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将于4月22日之后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请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成绩核算每位考生的专业课成绩在院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下由研究生部组织核算,核算办法如下:1.表演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2.作曲、舞蹈编导、音乐管理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笔试成绩×50%+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50%;3.声乐、钢琴教学法方向复试成绩(100)=笔试成绩×40%+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60%;4.视唱练耳方向复试成绩(100)=听记×50%+面试
复试原则㈠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通过复试环节切实促进录取研究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的不断提高,保证生源的质量。㈡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统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理论研究、艺术创作与实践、教育教学、专业发展的具体目标,积极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㈢坚持以学科建设为中心,按需招生,通过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汇聚优秀人才推动我院健康协调地发展。㈣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低分数要求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