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报考沈阳音乐学院主校区音乐学系、作曲系提交作品说明注意事项:1.所有纸质作品须有封面页,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报考院系和专业,封面页和作品内容中均不得体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2.CD作品用记号笔在光碟上注明作品名称,光碟装入大信封中,大信封封皮注明作品名称、报考院系和专业,不得体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3.作品提交时间:所报考专业面试当天考生自行携带。报考校区报考院系专业(招
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时间安排与要求考试须携带证件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2.考生本人《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考试地点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集合地点:音乐厅门前考试集合时间(一)专业面试集合时间上午考试集合时间——8:00考试时间:8:30-11:30下午考试集合时间——12:30考试时间:13:00-16:30(二)听音、乐理笔试集合时间考试集合时间——18:20考试
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时间安排与要求考试须携带证件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2.考生本人《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考试地点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集合地点:音乐厅门前考试集合时间(一)专业面试集合时间上午考试集合时间——8:00考试时间:8:30-11:30下午考试集合时间——12:30考试时间:13:00-16:30(二)听音、乐理笔试集合时间考试集合时间——18:20考试
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复试须知复试集合说明:复试集合日期:3月14日至15日所有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和笔试考试都须按下列时间集合:1.准考证号段在上午考试的考生,须早上8:00在指定地点集合;2.准考证号段在下午考试的考生,须中午12:30在指定地点集合。考试时间1.面试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2.笔试考试时间:详见《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复试考场安排》3.所有进入复
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时间安排与要求考试须携带证件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2.考生本人《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考试地点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集合地点:音乐厅门前考试集合时间(一)专业课考试集合时间上午考试集合时间——8:00考试开始时间——8:30下午考试集合时间——12:30考试开始时间——13:00(二)听音、乐理考试集合时间考试集合时间——18:30考试开始时间—
序号教学单位考场名称考试顺序考场教室候考场教室备注3月14日上午3月14日下午3月15日上午3月15日下午1声乐系美声考场60人:A—A68人:A—A63人:W—W 第二教学楼409第二教学楼408 2民声、流行考场60人:A—A74人:A—A69人:W—W 第二教学楼410第二教学楼411 3钢琴系35人:钢琴演奏A—A32人:钢琴演奏A—AW—W及全体电子管风琴演奏、手风琴演奏 第二教学楼407第二教学楼408
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基础课考试须知(大连分院)基础课考试时间:3月15日19:00-20:40集合说明:集合时间:3月15日18:00集合地点:篮球场(兼报校本部的考生在音乐厅门前集合)须携带材料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2.报考沈阳音乐学院大连分院的准考证原件所有进入大连分院复试的考生(舞蹈系考生除外)须于3月15日参加基础课考试。考生可在四月中旬登录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www..
复试手续办理时间:2月26日10:00—12:00,逾期未办者按弃考处理。复试手续办理地点:沈阳音乐学院音乐厅(和平区三好街61号)办理复试手续须携带材料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2.考生报考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准考证原件复试手续办理说明两个专业同时通过初试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进入复试,须到所选专业窗口办理相应手续并缴纳复试费。复试集合说明:复试日期:2月27日至28日所有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和笔试考试都须按下列时间集合:1.准考证号段
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复试笔试考场安排(艺术学院)日期教学单位招考方向笔试科目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考场安排备注2月27日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美术(一)速写9:00—10:30第二教学楼003W-W美术(二)第二教学楼004W-W美术(三)第二教学楼001W-W艺术文学系戏剧影视文学文学常识、命题编写故事9:00—10:40第二教学楼805(二)全部进入复试的戏剧影视文学考生艺术传媒系编导(一)电视作品分析13:30—15:30
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复试面试考场安排(艺术学院)序号教学单位考场名称面试考场面试候考场2月27日2月28日备注上午下午上午1戏剧影视表演系表演(影视表演、音乐剧)第五教学楼三楼第五教学楼一楼W-WW及以后所有进入复试音乐剧考生2音乐制作系录音艺术第二教学楼411第二教学楼408所有进入复试考生3声乐教育系声乐教育演唱第二教学楼709第二教学楼805(一)A-AA及以后W-WW及以后4声乐教育演奏第二教学楼7105民族声
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复试须知(大连分院)复试手续办理时间:3月2日10:00—12:00,逾期未办者按弃考处理。复试手续办理地点:沈阳音乐学院第二教学楼大厅(和平区三好街61号)办理复试手续须携带材料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2.考生报考沈阳音乐学院大连分院准考证原件复试手续办理说明两个专业同时通过初试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进入复试,须先到①号窗口办理双专业选择,再按所选专业到对应窗口办理手续并缴纳复试费。复试集合说明:
查询方式考生须同时输入本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中X须大写)和沈阳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号进行查询(准考证号首位为字母的须大写,如A,W等),请确保输入准确无误。音乐类专业基础课合格分数线2016年我院音乐类各专业(含录音艺术专业)专业基础课合格分数线为:听音35分,乐理35分。专业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与计划编制(一)根据考生专业终成绩及招生计划,按校区、教学单位、专业、专业招考方向分省内、省外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二)专业合格考生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招考办统一安排,现对我院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工作进行以下说明:成绩查询成绩查询方式:考生登录我院研究生部网站进行查询(http://.cn/ymaster/),输入本人相关信息,进行成绩查询。成绩查询时间:2016年2月15日23时-4月15日0时成绩复核1.复核方式: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我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成绩复核申请表》,并于2016年2月19日下午1
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pdf
成绩核算每位考生的专业课成绩在院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下由研究生部组织核算,核算办法如下:1.表演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2.作曲、舞蹈编导、音乐管理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笔试成绩×50%+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50%;3.声乐、钢琴教学法方向复试成绩(100)=笔试成绩×40%+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60%;4.视唱练耳方向复试成绩(100)=听记×50%+面试
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文化课分数线按《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和《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即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2015年6月25日
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文化课分数线按《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和《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即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2015年6月25日
沈阳音乐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2015年4月3日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辽宁省《关于做好辽宁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加强复试工作,按照201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
敬告:请点击附件查看我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考生如从其他非官方渠道获取标称为“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的,我院不对其内容负责解释。更多:http://www..cn/display_son.aspx?Vid=-1&Nid=2932
考试地点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各专业考场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考场安排》。集合地点:音乐厅门前。考试须携带证件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2.考生本人《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3.考生本人《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证》原件考试时间1.2014年12月23日至25日,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附件2:2015年辽宁省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考试时间
沈阳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是经国家文化部备案、辽宁省文化厅批准的艺术考级机构,该机构由我院各专业的教授、专家组成;以普及、提高国民音乐文化素质为宗旨,在辽宁省范围内开展音乐舞蹈考级活动,组织培训、考核、鉴定和挖掘艺术人才,使社会音乐教育在有序、规范的轨道上蓬勃向前发展。报考时间及办法(一)报名时间1、沈阳市报名时间:2014年12月01日(星期一)—2015年01月09日(星期五)周周日不受理报名,其中12月22—25日,1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