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委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
各位考生:广东省普通高校2019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即将启动,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正在编制上报中。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包括依据学考成绩招生(以下简称学考招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以下简称“3+证书”)、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生、中职生)、现代学徒制、学前教育试点班、中职免试生招生等多种除普通高考以外的其它录取方式。分类招生将逐步成为高职院校录取的主渠道。我校2019年继续通过学考招生、“3+证书”招生、自主招生、中职免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