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下称《实施意见》)提出的“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
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7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下称《实施意见》)提出的“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的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17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如下:文科类:总分150分;理科类:总分145分。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