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荐免试的遴选、资格审核等工作。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院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分管本科教学、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纪检委员及学位点负责人。学院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推免生遴选和接收录取阶段的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应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辅导员等,成员一般
扬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扬州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计划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办学类型:公办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与接收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织与领导(一)由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函〔20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与接收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织与领导(一)学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办学层次、学制和颁发证书学校全称:扬州大学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校,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办学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基本学制:四年、五年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扬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
学校介绍 扬州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1992年,学校由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工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江苏商业专科学校等6所高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办学历史早可以追溯到1902年由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建的通州民立师范学校和通海农学堂(后成为南通学院的一部分)。学校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全校现有普通
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17〕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与接收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18〕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与接收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织与领导(一)学校由
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17〕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与接收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
扬州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办学层次、学制和颁发证书学校全称:扬州大学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校,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办学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基本学制:四年、五年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扬
学校介绍扬州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1992年,学校由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工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江苏商业专科学校等6所高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办学历史早可以追溯到1902年由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建的通州民立师范学校和通海农学堂(后成为南通学院的一部分)。 学校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全校现有普
请各位考生、家长参阅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日程,各批次录取结果在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在江苏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本网录取查询版块查询。
扬州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办学层次、学制和颁发证书学校全称:扬州大学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校,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办学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基本学制:四年、五年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扬
扬州大学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2014) 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我校从2010年起面向本校普教大学生试行开展助学专业本科学历教育(本科第二学历教育),这是学校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的一项新举措。我校普教在籍学生参加高等教育某个本科助学专业的学习,在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各门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且主修专业符合毕业条件,可获得相应专业的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发给第二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