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审拟录取考生须下载附件一政审表(此政审表须盖党章,应届生可以让所在学院的党政部门政审,非应届生可以在所在单位或者档案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政审),于4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交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兴B210),邮编:300387,电话:022-,收件人:晁老师(全日制)、舒老师(非全日制)。邮寄方式只接受中国邮政EMS方式。关于人事档案拟
各位2015MBA拟录取考生:祝贺大家成为我校2015MBA学员,请大家及时下载2015硕士研究生录取政审表,并争取填写、盖章,寄回至:天津师西青区滨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兴文楼A224室,MBA教育中心。电话:022-联系人:高老师邮编:300387注:只接受顺丰或EMS邮寄方式天津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2015-4-4附件:政审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