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定于2020年11月1-10日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报名条件(一)下列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身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报名面向所有在东莞务工青年(包括外省籍),基本条件如下: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至1998年7月1日期间出生);1.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1.4正在东莞市各类工厂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的人员(如生产流水线上的工人、酒店服务员、销售人员等),或正在东莞市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或正在东莞市
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的导向作用,进一步畅顺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号)有关精神,特
此为待审稿,以广东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终审批通过为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0号)有关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有
各位考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3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8号)文件精神,2017年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或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以下简称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并被本科高校录取的,将取消我院分类招生录取资格。根据2017年
附件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4263第五条学校地址:东莞市松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4263第五条学校地址:东莞市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4263第五条学校地址:东莞市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4263第五条学校地址:东莞市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4263第五条学校地址:东莞市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广东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生活、就学的非广东省户籍进城务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4263第五条学校地址:东莞市松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国
2012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4.广东省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国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