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服装工程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考试成绩、收费标准、报名对象)

2019-01-19 11:16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 第二条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3125,在陕招生代码:8057。
  • 第四条学院简介
  • 第五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学园区,邮编:712046。学校网址:http://www.sxfu.org/
  •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长、主管副校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党政办、纪检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任主任、主管副校长任副主任,教务处负责拟定综合评价办法,组织实施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评;党政办负责全校招生工作协调;纪检委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 第八条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 第九条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 第十条报名对象
  • 第二章学院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四章招生计划
  •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 1.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 2.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 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3月7日17∶00之间,根据我校综合评价和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提出申请,之后进入我校2018年分类招生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申请报考层次和专业。
  • 第十二条现场确认信息、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8年3月8日8∶00-3月23日17∶00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及测试,确认地点公布在我校招生网(http://zhaokao.sxfu.org)上。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测试科目准考证。
  • 第十三条测试时间及地点
  • 第十四条考核成绩
  • 1.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折算后满分为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评判满分为150分,由陕西服装工程学校统一组织测评。其中艺术类专业考生不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直接将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计入。
  • 2.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历人员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成绩占150分,测评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一份综合卷,主要考察语、数、外的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占150分,测试形式为:面试,专业素养测评及个人综合面试各占75分。
  • 第十五条我校于3月30日17:00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陕西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后,并在陕西服装工程学校招生网(www.sxfu.org)上对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 第十六条报到注册。预录取考生于2018年4月11日17:00前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并现场确认,逾期不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 第十七条省招办备案。2018年4月12日-13日,学校将为已报到注册的新生在省招办办理正式注册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 第十八条“普高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三校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 第十九条招生监督
  • 第二十条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一条奖助学金
  • 第六章录取规则
  • 第七章收费标准
  • 第八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 2、学校专业优秀奖学金:学校对于成绩优秀的学生实行专项奖
  • 3、校内专项奖学金:学校对于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项技能大赛的获奖学生;对于优秀学生干部给予奖励。每次奖励标准为800元-1500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3125,在陕招生代码:8057。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简介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是一所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和专升本招生资格;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工程类应用型大学;被评为全国就业影响力十大品牌院校。学校创建于1994年,地处陕西西安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学园区,属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核心区,是一所园林化、数字化、现代化的生态公园式高校。

学校按照“市场化思维、国际化视野、特色化发展”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形成了强化工程教育,重视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坚持工、艺、文相结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信息化引领,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办学特色。现开设61个本、专科专业,涵盖纺织、服装、艺术、信息、建工、医药、护理、财经、轨道交通、航空服务、教育、珠宝、语言等十多个门类,现有教师523人,其中高级职称239人,博士、硕士297人,各类实验室(基地)123个,馆藏图书75.78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

学校还与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和香港、台湾等高校联合办学,国外合作高校定期选派教授专家来我校授课,为学生到国外留学深造开通了绿色通道。

学校还设有“季羡林国学院”,这里珍藏了季羡林先生的手稿、书信、照片、藏书等遗物万余件,并且以原物再现了季先生生前工作学习的书房原貌,成为一座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宝库,我校学生在学习专业的同时,还将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促进综合素质的提高。

学校为了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帮助学生成功成才全面发展,还设有青年干部管理学院、国际学院、中国书法学院、音乐舞蹈学院、魔术学院、以先进而独特的教育理念和培养模式面向在校学生,培养复合型人才,学院下设的505药业公司和斯卡雷·博德制衣公司作为学校的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优质便利的实训条件。

学校以先进的教育理念,规范的办学行为,严格的教学管理,多元的国际合作,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优质的就业服务,赢得社会赞誉和家长信任。

第五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学园区,邮编:712046。学校网址:http://www.***/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长、主管副校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党政办、纪检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任主任、主管副校长任副主任,教务处负责拟定综合评价办法,组织实施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评;党政办负责全校招生工作协调;纪检委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下设宣传组、考务组、录取组等。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haokao.***

招生咨询电话:029-38114101 38116188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九条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报名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之间,根据我校综合评价和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提出申请,之后进入我校2018年分类招生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申请报考层次和专业。

第十二条现场确认信息、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8年3月8日8∶00至3月23日17∶00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及测试,确认地点公布在我校招生网()上。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测试时间及地点

生源地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咸阳、西安、铜川

第一批3月9日-16日 第二批3月19日-23日

学校教学楼B区标准化考点

招生办

029-38114101 38116188

汉中

3月12、13日

汉中市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

王老师

榆林

3月10、11日

榆林市榆林学院

白老师

商洛

3月10、11日

商州区中学

任老师

宝鸡

3月9、10日

宝鸡市振华中学

程老师

渭南

3月9、10日

临渭区杜桥中学

陈老师

延安

3月9、10日

延安大学

邹老师

安康

3月9、10日

安康市第二中学

李老师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历人员报考专科层次考生的文化课笔试时间为3月24日上午10:00-11:30,考试地点:学校教学楼B区标准化考点。

第十四条考核成绩

1.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折算后满分为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评判满分为150分,由陕西服装工程学校统一组织测评。其中艺术类专业考生不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直接将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计入。

2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历人员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成绩占150分,测评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一份综合卷,主要考察语、数、外的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占150分,测试形式为:面试,专业素养测评及个人综合面试各占75分。

第十五条我校于3月30日17:00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陕西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后,并在陕西服装工程学校招生网(www.***)上对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报到注册。预录取考生于2018年4月11日17:00前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并现场确认,逾期不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省招办备案。2018年4月12日至13日,学校将为已报到注册的新生在省招办办理正式注册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普高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三校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第十九条招生监督

学校纪委为综合评价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报到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学校奖学金:4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特困生3500元/年,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中无法交清学费的同学,可先入校报到,学费可予以缓缴。

2、学校专业优秀奖学金:学校对于成绩优秀的学生实行专项奖

励,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8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3、校内专项奖学金:学校对于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项技能大赛的获奖学生;对于优秀学生干部给予奖励。每次奖励标准为800元-1500

原标题:2018年陕西服装工程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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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我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我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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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凡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参加我校高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二、申请学校(招生代码:8151)拟申请我校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4日9:00--3月10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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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根据陕西省教育厅3月9日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省分类考试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咸阳市疫情防控部门新通知,现就我院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及安排。我院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于3月15日前在我校按原定计划正常进行,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2.考生参加考试要求。考生需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学校,

2022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公告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公告为严格落实高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我院将采取线上考试的方式组织开展2022年综合评价考试,具体公告如下:一、线上测试考核科目及时间(一)文化素质测试(笔试、答题时间60分钟)和职业技能测试1(专业能力测试、笔试、答题时间60分钟),时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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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并报考宝鸡三和职业学院的考生。第三条宝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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