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招生章程(收费标准、录取结果、填报志愿、分数线)

2021-06-18 10:37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城市学院202..
  •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
  • 第三条 学校全称
  • 第四条 学校地址
  • 第五条 办学层次
  • 第六条 办学类型
  •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
  •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
  •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 第十条 招生计划
  •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
  •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
  • 第十四条 我校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
  •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 (1)我校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级..
  • (2)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 (3)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 (5)中外合作专业
  • (6)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
  • (7)如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 第十六条 我校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
  •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
  •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
  • 第十九条 我校原则上不减免学费
  •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
  •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
  • 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
  •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 第二十四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
  •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青岛城市学院负责解释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 第五章 录取原则
  •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 第八章 其 它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城市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青岛城市学院 学校代码:13378

第四条  学校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铁骑山路79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身体健康的考生。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按照生源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四条 我校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我校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所在省的规定录取。末位同分的考生由我校择优录取。

(2)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3)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设置综合分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尚未设置综合分的省份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如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5)中外合作专业:大数据与会计(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区别于其他普通类专科专业,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单独录取。

(6)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山东、浙江等按照专业加学校的方式录取的不再进行专业调剂;天津、海南等按照专业组录取的,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我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7)如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我校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公共基础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并向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原则上不减免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获得各类奖学金、申请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等方式解决。建议考生在报考我校前,认真分析我校收费标准并根据家庭实际经济条件慎重报考。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相应学分,考试合格,颁发青岛城市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颁发青岛城市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毕业生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gaokao.***.cn.和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也可登录我校网站查询 http://www.***.cn 或http://zsjy.***.cn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铁骑山路79号   邮编:266106

咨询电话:0532—86666668  86666267  86666717

传    真:0532—86666267

学院网址: http://www.***.cn

E-mail:qdzb13378@***

第二十四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青岛城市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城市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第二章

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招生简章

青岛城市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3月6日更新版)学院简介青岛城市学院(原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4年1月,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浪潮,沐浴着教育体制改革创新的春风,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应运而生,迅速成长。2021年2月2日,国家教育部正式致函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更名为青岛城市学院,标志着

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青岛城市学院(原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城市学院(原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我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

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全国招生计划(图)

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核准,我校2021年招生计划共5440人,其中本科4040人、专科1400人,招生范围是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类型有夏考本科、夏考专科、春考本科、专升本和中外合作办学。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以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专科报考指南(含中外合作办学)

青岛城市学院创立于2004年,前身是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2021年2月,教育部批准,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转设更名为青岛城市学院,标志着我校正式成为一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被称为青岛市中央活力区的城阳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校园占地1058亩,校舍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建有83个实验室、12个校内实习实训场所,设立了现代工业沙龙,教学仪器设

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青岛城市学院招生简章(附专业详解)

学校简介青岛城市学院创立于2004年,前身是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2021年2月,教育部批准,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转设更名为青岛城市学院,标志着我校正式成为一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被称为青岛市中央活力区的城阳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校园占地1058亩,校舍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建有83个实验室、12个校内实习实训场所,设立了现代工业沙龙,教

2020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专升本考试成绩、志愿填报、录取查询

明日专升本考试成绩可查!志愿填报、录取等事宜看这里成绩公布7月14日15:00后公布专升本考试成绩,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登陆成绩查询平台(http://cx./)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志愿填报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应于7月15-17日(每天9:00-18:00)登陆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一)高校

2015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在《山东省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页码位置

我院各批次在《2015年山东省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中的页码位置

2015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招生各批次填报志愿一览表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2015年招生各批次填报志愿一览表??????

2018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在山东省招生填报志愿信息

我院校在山东省招生填报志愿信息提示:1、山东省专科:7月30日填报首次志愿,8月11日填报征集志愿。2、今年我院招生计划5985人,其中本科3385人、专科2600人,招生范围涉及全国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选择我校的七个理由(1)我院作为青岛理工大学的独立学院,全校17000余名在校生中,本科生超过60%,专科生享有与本科生同样的教育资源。这是专科考生首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